[徵才] 臺中教育大學學生事務處徵聘校務基金(職_

作者: DKIN (暖心)   2017-10-17 15:01:22
【公告期間】
106/10/12~106/10/18
【承辦人員】
黃秋枝
【聯絡電話】
04-22183324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主  旨】
本校學生事務處徵聘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
【公告內容】
一、職務說明
 (一)女生宿舍輔導及管理(小詠絮樓)、寒(暑)假床位分配、宿舍學生違規及輔導、床
位候補、宿委會活動、宿舍幹部訓練、學期清宿及大掃除
 (二)輪值駐校輔導及協助校園安全維護事件處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資格條件
 (一)性 別:不拘
 (二)學 歷:學士以上
 (三)電腦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程式基本操作
 (四)其 他:需擔任夜間(含假日)駐校輪值勤務。無法輪值者,請勿投遞
三、工作待遇及要求
 (一)薪資:職代人員依本校規定給薪 (30390)
 (二)假日及夜間輪值得以補休,不再給予加班費等其他補助
 (三)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辦理
 (四)其他:
  1、工作期間:民國106年10月26日(四)起至民國107年6月20日(三)止(依實際分娩日
作調整)
  2、需通過試用三個月之考核後,方得正式聘用
  3、職務交接:10月25日前需先至本組辦理職務交接(無給薪,請留意)
  4、錄取者之工作異動、離職,須於1個月前提出申請
  5、職務得由主管視本組業務及人員狀況隨時調整
  6、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則本案進用人員需無條件離職
四、檢附資料
 (一)履歷自傳(含工作經驗說明),請附照片並註明聯絡方式(手機電話、住址、e-mail)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生活輔導組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切結書」及「同意書」(以上資料請以a4規格
影印,依序裝訂)
 (四)意者請於106年10月18日前(含) ,逕寄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生活輔導組曾先生收(地
址:40306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信封上註明(應徵生輔組校基人員職務代理人) ,
以郵戳為憑。
五、甄選:
 (一)注意事項:
  1、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參加面試,餘恕不通知及退件。
  2、獲選面試名單及相關訊息訂於106年10月19日18:00前公布於本校生活輔導組網頁
「訊息公告」之「一般公告」 (http://sa.ntcu.edu.tw/news.php?type=16&unit=4 ),
請自行查閱。
作者: top111111111 (塔波)   2017-10-18 01:00:00
這篇超多吐槽點,簡單來說就是找免洗,叫你來就來,叫你滾就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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