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這樣子的交通違規檢舉 算是有告發成功嗎?

作者: Sodium (Sodium)   2016-10-29 11:35:06
我住家在台中市區的透天,因為附近有餐廳等商店
所以騎樓被停滿機車是很正常的現象。(雖然心中不是很開心)
前些日子實在太誇張 有幾台機車停在出入口 連人都不知道要怎麼進出
一時賭爛就拍照檢舉寄給台中市警察局 希望警察能告發
我擔心會檢舉失敗 還主動附上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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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款,提到騎樓屬於道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
「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處所停車」(第56條第1項第5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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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請警方能開單告發
日前,收到警方的回信如下
http://i.imgur.com/7YD6Bhq.png
信中只有說查處完畢,但沒有明確說是否告發
這樣是不是沒有開單呢??
作者: jennifer9647 (淺水王子)   2016-10-29 11:39:00
處理完畢應該就是有了喔,曾舉發也都收到這樣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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