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廣宣文系列討論 救濟文自行爬文

作者: pe97jay (屏東我來了)   2016-06-13 02:16:39
案例一 揪團桌遊
廣宣嫌疑
揪團桌遊次數太頻繁
地點都在同一店面
低消100
案例二 自產自銷蒜頭
廣宣疑嫌疑
涉及營利
數量20包
1斤150 2斤300
20*300=6000
案例三 贈送玉米
廣宣嫌疑
張貼臉書粉絲團網址
文章內容置入品牌形象玉米王三個字
上述兩點為置入性行銷
假設t版主認定無涉及廣宣
那有一則文章我稱為案例四
#1NMdGReF (TaichungBun)
依照案例一不是廣宣文的話
案例四也可以以揪團名義來發表
以上案例如果都不構成廣宣
那許許多多的人
可以比照上述方式來發表
廣宣定義為何?
涉及營利?
置入性行銷?
張貼臉書網址?
張貼部落格網址?
宣傳?廣告?促銷?
廣宣定義無解
因為廣宣在版規沒有定義出來
所以才會形成所謂的偷渡文
正因為沒有被定義出來
所以上述案例123
依照版規 是沒有涉及廣宣的
因為廣宣沒有定義
廣宣是什麼?無解
要版主認定說
你是廣宣你才是廣宣嗎
目前情況好像是這樣
建議y&t版主
應該將廣宣定義出來
就不會導致上述案例123
一直被檢舉廣宣偷渡文
作者: v3su   2016-06-13 02:35:00
推用心
作者: jiunmoon (Jiun)   2016-06-13 02:41:00
板務留給板主去玩,第四篇一看就知道廣宣了,因為po文者就是老闆,第一篇,我只能說台中開放玩桌遊的場地很少,所以才會來來去去就那幾家贈送玉米就如你所說有張貼fb就算廣宣,當初我記得玉米王是某板友先喊出,之後才慢慢變成他的代言語,所以才會有提到玉米王就是指他,所以這個玉米王三字很難判斷是置入性行銷那這樣叫高義就一定是置入性行銷了,因為不斷著在幫賭神電影打廣告了第二篇,忘了是誰了,哈第3篇贈送玉米,若沒提fb也沒提地點,但板友在推噓文說在某地方,也拼命說玉米王玉米王,這樣你也要當廣宣嗎?總之這是模糊地點,要廣很廣,所以很難用幾句話去包含在內,一時間要他們去訂立,很累人補充1案,除非你能抓到po文就是該店員長,不然也很難說是廣宣,台中桌遊店還存活就4、5家而已,印象中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6-13 07:49:00
4我也感覺是廣宣 之後會把廣宣交易標準弄一樣每月只能一篇廣宣或者一篇交易
作者: momo789 (怡)   2016-06-13 07:51:00
分析很中肯給讚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6-13 07:56:00
兩三天檢舉 兩三天申訴 好麻煩阿
作者: jiunmoon (Jiun)   2016-06-13 08:07:00
只能說交易廣宣這部份真的很複雜,辛苦了,板主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6-13 08:10:00
而且賣別人東西=交易 賣自己東西=廣宣 這邏輯我想不透給予一樣的標準才是正確的
作者: ggman2 (ggman)   2016-06-13 08:14:00
3就是大家來幫特定fb按讚 我就送 有特定要求 原文並沒有不按讚也送 要有規則的原因在於避免其他人濫用鑽漏洞
作者: jiunmoon (Jiun)   2016-06-13 08:17:00
1案的事我錯了,因為ymca有在別篇提到是該店長的店所以1案也算是廣宣
作者: ggman2 (ggman)   2016-06-13 08:18:00
女友cos大賽投票 商圈好店家投票 幫我投票我就送雞排 主文有特定要求 然後推文再講好啦不投也送 這要怎麼認定?
作者: jiunmoon (Jiun)   2016-06-13 08:21:00
女友cos大賽這個算是廣宣,因為有圖利的情形啊除非你能証明出你在其中沒得到任何獎勵之類的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6-13 08:22:00
女友COS是啥?? 左手做光療指甲??
作者: jiunmoon (Jiun)   2016-06-13 08:26:00
cosplay啊,若以暴風雪來說,第一名獎勵是機票or現金有時機票(含住宿)拿去賣,也可以賣幾萬元且暴風雪的比賽還會給所謂的服裝補助費,幾千到一萬多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6-13 08:28:00
爐石的?
作者: jiunmoon (Jiun)   2016-06-13 08:28:00
所以若為了拿這些獎勵而送雞排,這樣就有圖利行為變相為該比賽廣告,所以我覺得這樣算是廣宣我是隨便舉一個例子,以我所知道的來說啦
作者: ggman2 (ggman)   2016-06-13 08:32:00
如果推文說不投也送 然後主文依然沒改 照樣投才送 這樣?
作者: jiunmoon (Jiun)   2016-06-13 08:37:00
如果是這樣的話,就變成模糊邊界了只能說這是一灘渾水 - -除非事後有板友舉証,不然很難去抓
作者: ggman2 (ggman)   2016-06-13 09:00:00
假設10投 90沒投 共送佰雞排 說沒廣告到 這不鑽漏洞嗎?
作者: jiunmoon (Jiun)   2016-06-13 09:21:00
有廣告到啊,因為有提到因cos而送除非他什麼都沒說,就只說送雞排倘若他在現場才提出,這樣也只能由板友去舉証了而玉米王這案子,他沒提到啊,只是為了送而送但是卻因為要人打卡,失去了送的意義了所以那篇才會被人說是廣宣,也只能說在當下玉米王為了送而想出的活動辦法,失去了贈送的意義若他沒提到那個活動辦法,就比較不會有之後的糾紛了但水桶就不太應該了,畢竟當下發生是前前板主的時候某前板主為了這個還特地改板規,這樣就不太應該了
作者: ggman2 (ggman)   2016-06-13 09:36:00
我也覺得改廣宣就好 不符合資格再桶就好
作者: nba9999 (海上鋼琴師)   2016-06-13 10:14:00
不過以前廣宣文偷渡更嚴重 只是近期抓較嚴
作者: Dorian929 (多粒安)   2016-06-13 21:36:00
我怒烤雞排每個月老實的固定就是發一篇...
作者: rosevan (小戴兒)   2016-06-14 02:17:00
終於解開桌遊的謎團...XD 我一直很納悶為什麼之前感覺三天兩頭就有揪桌遊文,通常都沒人回,但也不曾有人噓,讓我很好奇為什麼有人這麼愛揪桌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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