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uch506 (Irow)》之銘言:
: 剛剛跟同學去雙十路吃午餐的時候
: 因為沒有車位 只好把車停在隔壁店家的騎樓下 當時店家還沒有營業
: 我同學則是停在我的車後面 在騎樓外面
: 呃......我知道這當然是違規 不過只是吃個20分鐘的飯 而且大家也都這樣停習慣了
: 所以沒有想太多
: 後來吃到一半 發現我們一共三台車 全部都被牽到慢車道上
沒有現場照片 也沒有說出精確定點 就只說個雙十路吃午餐
這樣大家如何精確討論呢
情理法三方面來看 台中市目前騎樓是可以停機車 所以法上面絕對說的通
但這位原PO吃飯的地點也許是鬧區 空間有限
隔壁人家也是要做生意要吃飯要養小孩
突然門前被停了三台機車 影響到生意 那當然直接搬走啊
機車上沒貼聯絡電話 沒說要停多久 店家又不會通靈 怎知道要通知誰
只能用最直接的方式移除
: 我是很傻眼 如果不滿意我們停車在那裡 至少也該說一下 而且他自己也沒有要把車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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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要說呢?? 要向誰說呢 向機車說嗎
: 進來 就只是要開門 然後就這樣把三台車赤裸裸的停在慢車道上
: 當然我們停在那邊是不對的 我承認
對或不對 端從哪個是從哪個層面來看
在法律上你是對的 但人同此心 心同此理
如果換成你是老闆 門打開 看到三台機車停在你門口 你會如何處理?
: 不過店家的做法我是很不認同
: 要是出了車禍誰要負責?
當然是移車的店家要負責啊
: 上來與版友討論指教一下
: 如果是各位發生這種事 會有什麼反應呢?
打聲招呼或留個電話 告知多久會回來
我相信大部分的店家都不會不給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