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聞上色、附註心得與另發閒聊之說明

作者: NKB285 (說書人)   2015-02-03 01:23:20
相關板規:
2.1.7.2 任何新聞標題之文章皆不得做修改(含上色底線),與原文內容不同者
違者刪文禁言三日。
包含不得對文章進行任何形式註解、備註(打上新聞原文網址可以)
2.1.7.3 發表[新聞]者請於30分鐘內另發閒聊文表達對該新聞看法,且需切合主題。
其餘討論新聞者,請在原文推文or另發閒聊文,禁止回覆新聞文至看板
違者刪文禁言三日。
2.1.8 [閒聊]
2.1.8.1 一個帳號限三天一篇 違規者水桶7日。
2.1.8.3 本分類不強制規定必須切確與討論台中有關,唯望板友自律
如過度氾濫,刻意鬧板,或有其他妨礙討論風氣情事,
板主將視情況處以退文或刪文與水桶30天以內之罰則。
立法精神(定此板規的初衷):
1.為尊重原新聞記者之著作,並竭力保留其文章原欲表達給讀者之訊息,
應盡力避免任何可能造成讀者曲解或是扭曲原著作之方法,
故希望新聞文章皆能以最接近原發表處(原文網址、報章)所呈現的內容發表。
見下例
2.考量本站為學術論壇,且在地新聞應鼓勵在地居民積極參與討論,
固希望發文者能以閒聊文的方式,另外發表文章參與討論原新聞事件,
其意與教育上常鼓勵學生閱讀後發表心得與看法雷同,
唯為避免常有發文者發文後不理,甚至發表內容空乏之文章,使新聞文淪為洗文工具,
造成看板閱讀困難、混亂、濫用看板資源,
故希望以輕微的板規懲處加以規範。
3.閒聊文之規定切合討論台中相關之主軸,
並已將閒聊文再發表時間與新聞文整合,
板主方認為以閒聊文做為討論新聞之延伸為目前適當之選擇。
利用上色可以幹些甚麼??
利用心得可以幹些甚麼??
作者: RunDLL32 (古/靈/ç²¾/怪)   2015-02-03 01:30:00
立法精神…如果尊重原新聞記者之著作除非已經過該報社及記者同意,才可以重製發表文章/新聞 2月的[新聞]似乎沒有合格的?
作者: FinnF (Finn FUCKSON)   2015-02-03 02:45:00
另開閒聊文很沒必要,同樣的事情發兩篇文一定被說洗版而且這樣也更妨礙閱讀跟討論吧
作者: Clarkliu (noname)   2015-02-03 06:21:00
建議讓發文者於原文另付一定字數心得就好了
作者: jay19841004 (jay )   2015-02-03 07:30:00
贊成,文章上色,容易使人曲解原意
作者: NKB285 (說書人)   2015-02-03 08:19:00
那麼大家可以接受禁止上色 但是心得部分希望於同一篇發表的意思嗎 那個回應的部分呢 因為另開也考慮到之前新聞禁止回應的部分
作者: Martie (馬提)   2015-02-03 08:23:00
說上色會區曲解的邏輯很奇怪,難道說把課文重點上色也會曲解課文原意嗎"區"多打的
作者: Adven (電風扇)   2015-02-03 08:49:00
心得附在原文後面得了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5-02-03 08:56:00
基本上就算不上色,新聞文一字不改,還是有方法,我就幹過了但我同意不上色不加註,需另開閒聊文的做法並書明於板規到現在還有人持續違反2.1.11.2就知道不看板規的人何其多
作者: lavender003 (薰衣草的天空)   2015-02-03 09:47:00
課文重點上色是不會曲解,但是會提醒人"強調重點"
作者: qqqmmm (禿毛狗)   2015-02-03 10:38:00
都有眼睛,還會曲解?
作者: Tsatcat (藤井貓)   2015-02-03 12:19:00
不上色+1,閱讀者重點不見得跟po文者相同,文章重點自己找是基本吧
作者: regenerator (鬼天氣)   2015-02-03 12:24:00
樓上的噓不也是上色,強調之意,不知到底想爭什麼
作者: FinnF (Finn FUCKSON)   2015-02-03 14:50:00
新聞不改不上色但可附心得,若要回文則字數需滿100字
作者: RunDLL32 (古/靈/ç²¾/怪)   2015-02-04 00:32:00
可惜新聞本身就不中立了
作者: aral091381 (aral)   2015-02-04 13:15:00
分隔線分上下,上面新聞下面心得100字以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