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被一中街雞蛋糕老闆丟錢

作者: orzmm ( )   2015-01-30 04:59:38
文非常長,打2小時,慎入。
好的,我看錯B方案是「贈送40元以內乙份」,
看成是「折扣40元」,對於這部分我先跟老闆道歉。
真是抱歉。我眼睛不好,密密麻麻的廣告單看不清楚。
對不起我誤會B方案成是折扣40元,所以給了25+30-40=15元。
針對這部分是我眼睛不好,
在短短時間內沒辦法仔細閱讀太多字的廣告單。
那麼以下是我的說明:
第一點:
老闆表示寫評論要下次使用,他說「你沒吃過怎麼知道好不好吃?」
所以我跟老闆說我上週已經買過,所以「我已吃過我知道好不好吃」,
現在寫的心得就是我上週「第一次購買吃的心得」,
那麼我上篇推文有提到,因個人覺得不是當務之急,
所以回家後沒有馬上給予評論,對於這點,
老闆「沒有規範」第一次吃後要多久時間內寫心得?
所以我明白的表示:我現在寫的就是上週第一次吃的心得阿!
Goodman內文提到;
G女(指著活動公告):ㄚ不是寫說評論於下次……
—》我昨天晚上是第二次購買,
不是符合他上面寫的「下次」嗎?
請問哪裡錯了?是上週的下次,對吧?
但是老闆一臉不信任,覺得我在「騙他」。
但是老闆,你沒有在規範上寫:不能在購買前才寫心得阿!
這邊在多解釋一下,本來要買紅豆餅,但是太飽,
所以跟先生說對面雞蛋糕有花生你要不要吃看看?
先生說好、吃看看。然後我想到評論還沒有寫,
所以想當場再次詢問一下老闆,確認是不是這樣折扣?
所以有了good man這篇補充內容,
對話部分基本上只有截取對老闆有利部分,也不是非常完整。
且您腦補的地方太多了。第二點詳述。
寫的是上週購買的心得,沒有違反廣告單上的規則。
您並沒有明文規定要什麼時候寫評論,所以上面顯示是「剛剛」沒有錯。
我也沒有否認「剛剛」才寫評論。
前述也說了我在您面前詢問可不可以「現在寫」,
也徵得老闆同意現在「寫評論得折扣」才寫。
我沒有說早就寫好,既然前面已經詢問「可不可以現在寫」了,
怎麼我後面又說「我早寫好了」,這前後文怎麼看都不對吧?!
老闆,您用您的高智商判斷一下好嗎?
這2個問題是非p即q的問題阿!
第一點結論:我已吃過,知道好不好吃。
並不是老闆說的「你騙人你根本沒買過」。
上篇文最後有說明第一次購買經過,老闆請過目。
第二點:我先生頭轉開往旁移幾步。
這是為什麼老闆你知道嗎?
我先生覺得老闆一開始跟我說「你怎麼知道好不好吃」的語氣很衝,
且在我說明我上週已購買過,老闆還一臉不信,
一臉就是「我在說謊」,事實證明老闆也這麼認為。
直接在臉書罵人「差勁說謊糊扯」...
我先生覺得受到不友善的對待,他心裡極度不舒服,
他的不舒服是針對老闆口氣非常差很嗆這點。
他很不願意跟這位老闆購買所以他離開了幾步,
是希望我能看到停止購買並離開。
這部分我要跟我先生道歉,真的很對不起,
因為種花電信的3G常常lag臉書點不開,
我因低頭看手機所以沒看到他「想離開這攤子」的肢體語言,
老公,真的很對不起,讓你受到這種奇怪的污辱。
他認為老闆是在污辱我們,老闆滿臉的不屑他看在眼裏。
第二點結論:我老公並不是像goodman腦補的認為是三寶轉頭,
而是他無法忍受老闆這樣無禮且不友善的對待想離開。
第三點:goodman補充真的很不完整,只截取對老闆有利的對話。
為何不完整寫出拿雞蛋糕時老闆說的話?
前提是「我沒有聽錯的話」,
老闆是說:拿去拿去、以後不要再來了。
對於這個老闆有在臉書回應:
他說的是「請你們別再來」。
對於這點,正常來講聽不清楚內容應該正常,
但是「字數」會不會相差太多呢?
一個11字,一個6字,念起來長短有差,
不只長短有差,口氣上也是差非常多。
前者擺明就是店大欺客,後者有請字明顯客氣許多。
我先生整個過程就是覺得為什麼買個雞蛋糕,
也要被老闆污辱,真的無法忍受!
好,就算老闆硬凹他講了「請」字,
那麼有哪個店家會因客人寫評論的時間不對,
就嗆客人「你不要再來了」,做生意有這樣趕客人的嗎?
這樣是對的嗎?
是 對 的 嗎?
那真的長見識了!
第三點結論:老闆開始自圓其說,他確實有講11個字。
http://ppt.cc/1cTl
第四點:G女沒說話,往我桌上丟了2個銅板,手揮揮轉頭走……
這邊首先要說,我戴著口罩,如果講了什麼老闆應該也聽不到,一中街很吵雜。
再者,再剛聽聞上述老闆說的「你不要再來了」的當下,我是愣住了!
愣住了!
愣住了!
愣住了!
很重要我要講三次,因為我無法預料到老闆人品這麼優質,
直接嗆了這麼一句,我當下腦袋空白了一下。
所以人之常情,我沒有講話,不是很正常嗎?
再來是後句「往我桌上丟了2個銅板,手揮揮轉頭走……」
在我愣住的同時,我還要尋思怎麼把錢給老闆,
因為一開始他說不用給錢,所以在避免老闆不伸手接錢的情況下,
我選擇將錢放在他的櫃檯內,就將錢「放在」他的包裝紙上面,
因為我站在櫃檯側邊,他的櫃檯內有烤爐、托盤滿滿的,
所以選擇「放在」最左邊的紙袋上,
請問:如果我用「丟」的,是不是會划到烤爐或是蛋糕托盤上?
如果硬幣沒有划出去,是不是由此可証,
我的力道控制得宜,沒有「用丟的」?
另外,如果我真的要態度不好,裝作施捨的嘴臉,
我是不是該選擇將錢用力「拍」在櫃檯上,
方能顯示我的囂張與不滿?
最後的揮揮手跟我所謂的擺擺手,
或許在台灣實在沒有共同的理解肢體語言,
是會造成一定程度的誤解也是有的。
那麼我的擺擺手是表示:沒有關係,差價還是要給你,
我不太想平白無故被請,因為我的認知是折40元這樣。
所以我的擺擺手是表示:沒有關係請不要推辭。
並非揮揮手走人,如果這邊造成誤會,
我先跟您道歉,請不要介意,謝謝。
第四點結論:老闆是不是有什麼誤會嗎?
第五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請問為什麼要用錢丟客人?
老闆,你要丟為什麼不抓一大把50塊丟我?
我一定會回頭再跟你好好謝謝der!
針對goodman內文提出:
「我抓起那2個銅板就往她們方向的地上丟去」
如果只是丟地上,請問為何當下我能靠著本體感覺回頭?
因為我覺得好似有東西丟到我的頭身,所以回頭。
回頭後看到地上滾動的硬幣才理解到:
誒媽,我被丟錢了耶!XD
老闆好伸手,忙亂中還丟這麼準,好棒棒!
請問老闆,做生意,為什麼可以用錢「丟」客人?
您這樣的力道才是「丟」阿,
相比之下我把錢「放」在櫃檯側這麼的輕,
也要被您拿來說嘴評論一番,這是為何?
最後,
老闆在臉書提到:「怎不跟大家說說我為何不收費?」
我跟老闆不熟,也不了解您本人,
所以這點請您自己解釋,以免您說我過度解讀。
又,您一開始就說「不用給錢,算我請」,
既然一開始說要請,為何還要別人幫您解釋為何不收錢?
這樣不是前後文不合,整個很奇怪嗎?
最後的最後,前後兩篇文章我很斟酌用字遣詞,
沒有辱罵您的店家,以陳述事實為主說出今日遭遇,
也沒有goodman內文提的「不是說我故意用錢丟她,是差勁的店家?」
差勁的店家一詞我沒說,
不信麻煩您再回頭看一下2篇文。
然後您堅持要走法律的話,雖然是我不樂見,
但我無法,就算我覺得很無奈,
也只好保護自身權益,配合的去請律師來了。
以上,是我對於goodman提出不合理處的回應,
如果哪裡還有問題再請各位多多指教,謝謝。
※ 引述《goodman (好人)》之銘言:
: 老板沒PTT帳號 我幫他PO一個
: 避免打廣告所以就不附網址了 請自行上FB找 355雞 就看得到了
: 事情發生約在昨晚8點半~9點左右,攤子來一對男女
: (女子fb留言其名為Gracx Lix,據其所言男子為她先生。
: 名為Gracx Lix女子以下簡稱G女)
: G女:寫評論可以送蛋糕?
: 我:對
: G女:現在寫可以換嗎?
: 我:不可以,現在的要等下次。要吃過才知道好壞也才有評論啊!不然不就亂說的。
: G女(指著活動公告):ㄚ不是寫說評論於下次……
: 我:………………
: (前面還有幾組客人等著,又剛好都點鹹+起司或+起司的
: 雙口味,較費工,我加緊趕工等她拿寫的評論給我看。)
: G女:我之前有買過有寫勒?
: 我:那當然可以
: (這時以為她開始是口誤,之前買了有寫,要現在拿給我看說成現在寫給我看)
: 我:妳說妳的名字,評論寫什麼,這樣我就知道了,之前的我都有看。
: (看她搞了好一會也不知道怎樣便這樣說)
: G女:按不出來……
: 我:……
: G女:好了(拿手機給我看)
: 我:……………………………………………
: (名字沒印象,內容沒看過,看發文時間……寫“剛剛”)
: 我:不用付錢了,這2份都算我請妳。
: (心理在想,不過就份雞蛋糕,處心積慮的要貪,乾脆都給妳吃)
: 她的先生從頭到尾沒說話站在G女旁,在G女拿要拿手機給我看時趕緊
: 把頭轉開往旁移幾步,看來她先生至少還會不好意思…
: 蛋糕好了要拿給她
: 我:請妳們以後別再來了
: G女沒說話,往我桌上丟了2個銅板,手揮揮轉頭走……
: 我抓起那2個銅板就往她們方向的地上丟去
: 啥意思?!是別說我吃東西不付錢還是這銅板賞我的?
: 以上是本台記者採訪店家的報導 將鏡頭交還給棚內
: 切記:勿忘督割
: 老板請我多補充:
: 請您在上面幫我說,我為了聲譽要對她提出告訴,看看會找司法機關討公道的
: 是不是會說謊的。不是說我故意用錢丟她,是差勁的店家?!叫她告我公然侮
: 辱啊!看她有沒有理由這樣在法庭上說……
: 老板怕板友不了解他的優惠方式而誤解 請我再補充:
: 我的優惠是:
: A:打卡按讚當場折扣5元
: B:在粉絲團寫下評論,無論好壞。
: 於下次消費時出示可換取單價40元以內的雞蛋糕一份
: ※ 引述《orzmm ( )》之銘言:
: : 以下抱怨文,慎入。
: : 說實在的,真的非常不爽!
: : 剛剛跟先生去買雞蛋糕,
: : 因櫃檯上寫打卡折5塊、寫心得折40元,
: : 我上週去買時已經按過讚折5元,
: : 但是雞蛋糕是帶回家吃所以沒有當場寫心得,
: : 剛剛到現場跟老闆說現在寫可以嗎?
: : 他似乎誤會我是第一次購買,「故意」現場寫心得要折價
: : 但我解釋我已經買過了,現在是第二次購買,
: : 符合你板子上寫的「寫心得折40」,
: : 徵求老闆同意之後我開臉書寫心得,
: : 寫好心得給老闆看之後,老闆說「不用給錢」,我道了「謝謝」
: : 等候過程我先生看老闆非常不爽的樣子,一臉不耐煩,
: : 就轉頭跟我說給他差價15元,不然白被請很奇怪,
: : 於是我在拿雞蛋糕的同時將15元放在櫃檯,
: : 老闆馬上說不用,我跟他擺手表示沒關係,
: : 轉身走向先生的時候、感到背後被丟東西,
: : 回頭一看是剛剛的15元硬幣在地上滾...
: : 我第一次看到有人會拿零錢丟客人,
: : 真的、滿傻眼的!
: : 而且在拿雞蛋糕的同時,我沒聽錯的話
: : 我聽到老闆說:拿去拿去、以後不要再來了!
: : 真的滿生氣的,拿錢丟客人不禮貌不說,
: : 我依照老闆廣告上的指示寫心得給你看折40元,
: : 如果你不想給折扣可以直接拒絕沒有關係,
: : 但是對客人做這麼沒有禮貌的事情,我無法接受,
: : 還嗆客人你不要再來了,真的讓人很不舒服!
: : 以上都是事實陳述,沒有灌水編排。
: : 另外補上第一次購買的口味是:奶油、花生、巧克力,
: : 總共75元,因按讚需要些時間,
: : 老闆一臉等著收錢所以我先給錢,
: : 老闆是在我已付款之後退5元給我,
: : 如果老闆還記得這事情的話,可以知道我今天並非第一次購買。
: : 如果讓您誤會真抱歉,但您的待客之道還有待加強。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5:10:00
快轉去八卦板啊
作者: NexTime (下次吧)   2015-01-30 05:11:00
1.你能夠證明你曾買過嗎 2.你有像老闆證明這件事嗎?
作者: SamWhite (負心每是讀書人)   2015-01-30 05:11:00
支持轉八卦 這篇文乙上
作者: NexTime (下次吧)   2015-01-30 05:12:00
如果你能證明你買過 且能證明你當時有讓老闆理解你曾買過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5:12:00
我內文裡寫的全是老板說的 你要栽贓是我<腦補>?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1-30 05:12:00
快轉八卦阿 四十塊也在轉八卦
作者: abc811009 (Bosseye)   2015-01-30 05:12:00
起風
作者: supershoot (朋友說我長得像松本潤?)   2015-01-30 05:12:00
我八掛那篇 去看看 自省吧妳
作者: lkjfds (故意德)   2015-01-30 05:13:00
媽我在這啦!!!
作者: aliceyjl (在恩典上剛強起來)   2015-01-30 05:13:00
確實是誤會 若我莫名被丟 當下會衝動揍老闆 原po夫妻脾氣好 真的是台中人嗎 這裡很多噴子的 (誤)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5:13:00
第二點結論:我老公並不是像goodman腦補的認為是三寶轉頭
作者: NexTime (下次吧)   2015-01-30 05:13:00
總之 你要在公開的說別人的不是 證據就要準備好
作者: g9591410 (天帝零劍)   2015-01-30 05:13:00
直接打電話過去道歉最快啦 老闆都在寫訴狀了
作者: melissa00927 (melissa)   2015-01-30 05:13:00
嘖嘖 甭睡了
作者: LechiWaky (you matter)   2015-01-30 05:14:00
求勇者轉八 我特地跑來看耶覺得腳痠 好遠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1-30 05:14:00
不想做你的生意有錯嗎
作者: g9591410 (天帝零劍)   2015-01-30 05:14:00
不用在這演小劇場了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5:14:00
全是老板講的 怪我腦補 感嘆三寶 讚嘆三寶
作者: kat1983tun (阿sir)   2015-01-30 05:14:00
Goodman拍拍
作者: diefox (有過牽掛 了無牽掛)   2015-01-30 05:14:00
作者: qnonp2012   2015-01-30 05:15:00
很簡單 兩方法院見 讓法院來判斷誰在說謊 不然都在各說各話
作者: yushenglu (我愛莊小米)   2015-01-30 05:15:00
(⊙o⊙)
作者: zukidelko (嬰兒肥)   2015-01-30 05:15:00
如果我是老闆 當下一定覺得你在耍嘴皮子想凹人
作者: atzc   2015-01-30 05:15:00
幹嘛玩文字遊戲 規則是老闆說了算
作者: lkjfds (故意德)   2015-01-30 05:16:00
等到五點有後續了 可是我好懶得看完
作者: zukidelko (嬰兒肥)   2015-01-30 05:16:00
除非你能提出證明拉 不然你才是在自圓其說
作者: JyueJune (Jue)   2015-01-30 05:16:00
大家都不睡覺的欸哈哈,拜託轉八卦,不然跑來跑去好累
作者: melissa00927 (melissa)   2015-01-30 05:16:00
我在這記者~(舉手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5:16:00
再說一次 我內文 除了上色的字以外 全.都.是.老.板.
作者: LechiWaky (you matter)   2015-01-30 05:16:00
以上有誰全部看完? 自圓其說那個部分不對吧!?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1-30 05:17:00
感恩三寶 讚嘆三寶 今天中午吃三寶飯
作者: JyueJune (Jue)   2015-01-30 05:17:00
我剛剛看goodman,他只是轉述老闆的話而已啊
作者: melissa00927 (melissa)   2015-01-30 05:17:00
G大 吸氣~吐氣~
作者: SamWhite (負心每是讀書人)   2015-01-30 05:18:00
媽,我在這裏(揮手
作者: aliceyjl (在恩典上剛強起來)   2015-01-30 05:18:00
原po可提供第一次購買打卡圖作證明 若已刪 啞吧吃黃蓮
作者: Davisss (S)   2015-01-30 05:18:00
goodman拍拍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5:19:00
不過三種補充 都是老板用FB訊息傳給我請我幫忙PO的 所以你們在老板的FB裡是找不到那三個補充的 我很冷靜啊XD
作者: supershoot (朋友說我長得像松本潤?)   2015-01-30 05:19:00
X的 G女妳的文我實在看不下去 廢話連篇
作者: hyscout (ほうげんじゅ)   2015-01-30 05:19:00
欸 原PO的一顆星評論怎麼不見了呢XDD
作者: LechiWaky (you matter)   2015-01-30 05:20:00
白明顯 到底為什麼要刪打卡 這樣要討拍的時候不就沒法證明之前真的去過了?顆顆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1-30 05:20:00
為什麼要轉八卦? 不是想鬧大嗎
作者: esunbank (嘻嘻)   2015-01-30 05:20:00
唬爛 你跟我說看錯 凹很兇喔
作者: supershoot (朋友說我長得像松本潤?)   2015-01-30 05:20:00
反正大家都備分嘍XDDD
作者: Ohnomaki   2015-01-30 05:20:00
朝聖~~~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1-30 05:21:00
短短時間? 老闆的雞蛋糕是拍手鍊成的就對了 不用時間?
作者: NexTime (下次吧)   2015-01-30 05:22:00
你要道歉要跟老闆道歉 你看錯老闆還沒跟你追究 還送你請找個時間去跟老闆說聲"對不起 我看錯優惠方案了"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1-30 05:22:00
通常道歉要露出胸部 但....
作者: BONTON (天才派大星 )   2015-01-30 05:22:00
幫復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5:23:00
不是很會轉去八卦嗎 再轉啊
作者: loveqn (qn我愛妳)   2015-01-30 05:23:00
好人難當啊,Good man你說是不是?
作者: NexTime (下次吧)   2015-01-30 05:23:00
除非你只是針對你PO文沒有查證清楚道歉 沒有要對老板道歉
作者: hyscout (ほうげんじゅ)   2015-01-30 05:23:00
作者: ilovemami (噁爛肥宅)   2015-01-30 05:23:00
欠噓 打兩個小時 偏不看噓妳
作者: orzmm ( )   2015-01-30 05:23:00
抱歉我用手機、無法編輯。goodman抱歉誤會你腦補,沒注意到
作者: a0740103 (魯路羞)   2015-01-30 05:24:00
好會自圓其說唷…呵呵 奧客
作者: orzmm ( )   2015-01-30 05:24:00
你的是有上色字,這邊先跟你道歉。
作者: lkjfds (故意德)   2015-01-30 05:24:00
推文道歉?? 大街罵人小巷道歉??
作者: potota92000   2015-01-30 05:24:00
為了40元.....我請你吃雞蛋糕好嗎?以後別再這樣
作者: Kuoooo (Kuoooo)   2015-01-30 05:25:00
吃相難看 但成功救援低靡的台中版XDDDD
作者: lkjfds (故意德)   2015-01-30 05:25:00
雖然我不是台中人 但是看到台中板這時間可以HOT 欣慰
作者: lzetn ( 舜)   2015-01-30 05:26:00
又是沒看板規的小白
作者: kat1983tun (阿sir)   2015-01-30 05:26:00
今天的台中版真熱鬧~
作者: SamWhite (負心每是讀書人)   2015-01-30 05:26:00
在下有去的話一定用幫忙用新台幣教訓老闆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5:26:00
抱歉哦我不接受你這種裝弱勢求同情的道歉
作者: LechiWaky (you matter)   2015-01-30 05:26:00
在台中混這麼多年還真的不知道有這間 謝謝原PO
作者: SamWhite (負心每是讀書人)   2015-01-30 05:27:00
把他的貨 用台幣下架
作者: lkjfds (故意德)   2015-01-30 05:27:00
白明顯 轉八卦啦!!!!!!!
作者: nightwind209 (夜風)   2015-01-30 05:27:00
你當場寫評論然後購買 購買行為是寫評論的"這次"買
作者: orzmm ( )   2015-01-30 05:27:00
刪第一次打卡在粉絲頁上有說明http://ppt.cc/i8SS
作者: melissa00927 (melissa)   2015-01-30 05:27:00
還好我有跟到XDD(咦
作者: LechiWaky (you matter)   2015-01-30 05:27:00
lkjfds 有勇者轉惹原PO要進桶惹嗎?
作者: g9591410 (天帝零劍)   2015-01-30 05:28:00
要道歉去跟老闆講吧 不過他因為生氣好像都沒睡覺
作者: hooeee (chenhow)   2015-01-30 05:28:00
裝幽默 0分!
作者: nightwind209 (夜風)   2015-01-30 05:28:00
的 並不是規則寫的寫完評論後"下次"購買時享優惠
作者: L0v35 (是零不是歐)   2015-01-30 05:28:00
為啥不用本尊PO 叫paiwrong 出來講啊
作者: orzmm ( )   2015-01-30 05:28:00
也有請有看到的朋友證明我上週有購買。
作者: a0740103 (魯路羞)   2015-01-30 05:28:00
喔喔是喔啊不就好棒棒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1-30 05:29:00
http://i.imgur.com/aFgV5tV.jpg 還好我網頁還開著
作者: orzmm ( )   2015-01-30 05:29:00
所以並不是老闆說的「騙人」,這是第二次購買沒有錯。
作者: EGMMA (MMA)   2015-01-30 05:29:00
長這樣(美如花)還不知悔改還再凹……嗯!你男友是!真!
作者: musez ( )   2015-01-30 05:29:00
嘖嘖
作者: tsukiyoK (tsukiya)   2015-01-30 05:29:00
朝聖囉
作者: melissa00927 (melissa)   2015-01-30 05:30:00
W大厲害~
作者: orzmm ( )   2015-01-30 05:30:00
已經有人轉八卦了,謝謝。用手機操作較慢
作者: potota92000   2015-01-30 05:30:00
看完你的文,非常同情老闆,花錢不代表是大爺,不必這樣
作者: aliceyjl (在恩典上剛強起來)   2015-01-30 05:30:00
我也會刪打卡 會固定清理臉書版面 沒價值的文章
作者: EGMMA (MMA)   2015-01-30 05:30:00
男友是真愛啊。洗洗睡吧小龍女(是說你很美<3)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5:30:00
要不要來八卦講?
作者: NexTime (下次吧)   2015-01-30 05:31:00
我個人認為找朋友證明你有打卡 根本不能證明你有打卡呀!!
作者: LechiWaky (you matter)   2015-01-30 05:31:00
用手機操作比較慢可能是因為剛才在關臉書的東西吧?!
作者: blmp1234 (霸氣龜頭哥)   2015-01-30 05:31:00
還在扯上次有買 洗洗睡啦
作者: esunbank (嘻嘻)   2015-01-30 05:32:00
道歉道歉了一段 其他都在解釋老闆錯在哪 偉哉
作者: nightwind209 (夜風)   2015-01-30 05:32:00
規則是"寫完評論的下次" 不是"購買後的下次"
作者: LechiWaky (you matter)   2015-01-30 05:32:00
用手機操作可以短短幾分鐘塗鴉牆關光光 超強<3
作者: SamWhite (負心每是讀書人)   2015-01-30 05:32:00
上次有買,但問題不在這啊哈哈
作者: zukidelko (嬰兒肥)   2015-01-30 05:33:00
老闆都表示評論要下次用 你硬要當場凹人之前買過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1-30 05:33:00
我不得不說一下 明知道老闆在生氣了 還明著去挑釁你是少根筋還是怎樣? 該粉絲團明明就能私訊
作者: nightwind209 (夜風)   2015-01-30 05:34:00
而你是"寫完評論的當場購買" 這能稱得上"下次"嗎?
作者: zukidelko (嬰兒肥)   2015-01-30 05:34:00
其實兩邊都有錯 但你硬要po網還轉八卦想鬧大根本顆顆
作者: Angushsu (Angus)   2015-01-30 05:34:00
看完覺得是好幾個誤會造成的不愉快 但打卡拿完優惠就刪後來拿不出有打卡的證據又要用它來省40難怪老闆不爽
作者: blmp1234 (霸氣龜頭哥)   2015-01-30 05:35:00
誤會好好講就好 PO來八卦 文章內容又不清不楚
作者: LechiWaky (you matter)   2015-01-30 05:35:00
唉唷我們不要管到底上次有沒有買 就當你有買好惹那你為什麼要自轉八卦版? 阿後來幹嘛刪打卡?
作者: EGMMA (MMA)   2015-01-30 05:36:00
當妳朋友真心丟。臉。
作者: orzmm ( )   2015-01-30 05:37:00
pai那個帳號已經不是我的了,之前一段時間未登入被砍掉
作者: Ohnomaki   2015-01-30 05:37:00
辨別當場跟下次的差別很困難嗎?而且關打卡屁事啊,明明就是在講寫心得,岔題岔太遠了吧
作者: Angushsu (Angus)   2015-01-30 05:37:00
客人那麼多沒打卡當證據誰曉得你有沒有去過?
作者: a0740103 (魯路羞)   2015-01-30 05:39:00
丟臉的人 老闆真可憐
作者: aliceyjl (在恩典上剛強起來)   2015-01-30 05:45:00
有些人明褒暗貶原po的外貌 很幼稚失格 有失厚道
作者: hyscout (ほうげんじゅ)   2015-01-30 05:45:00
為啥可以自己解讀店家的優惠啊店家保有解釋優惠的權利不是常識嗎
作者: dvleo (leo每次落刀都為了紀念妳)   2015-01-30 05:46:00
………
作者: hyscout (ほうげんじゅ)   2015-01-30 05:46:00
還在那邊凹不就難看了
作者: wccac094 (張張)   2015-01-30 05:47:00
噓噓噓噓!!!!
作者: a75139405 (怪咖機開嫌)   2015-01-30 05:48:00
沒實際證據證明你有買過就別凹了
作者: s958256 (安卓)   2015-01-30 05:48:00
快死我了,整篇玩文字遊戲硬凹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1-30 05:48:00
手機操作很慢 關臉書倒是挺快的
作者: a75139405 (怪咖機開嫌)   2015-01-30 05:50:00
搞的現在好想吃雞蛋糕。。。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5:52:00
那些人這樣貶是失厚道,但這交給原PO收網就好了...
作者: a0740103 (魯路羞)   2015-01-30 05:52:00
我倒是很想吃三寶飯
作者: yonyon (yon)   2015-01-30 05:53:00
綠明顯XD 有人可以站內信我原po真相嗎?
作者: Joke999   2015-01-30 05:55:00
40元乙份,寫心得下次用,goodman po文,原po會不會看錯太多
作者: norman12393 (倩錢記得還)   2015-01-30 05:57:00
還好我今晚就吃雞蛋糕 爆漿的喔
作者: fireneo (Josh)   2015-01-30 06:02:00
走阿 揪團吃雞蛋糕瞜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1-30 06:03:00
以前在台北永和夜市吃過外面烤得超酥脆的雞蛋糕
作者: Hichica (Dr)   2015-01-30 06:03:00
如果能證明你去買過你就贏了 他規則沒寫明心得何時寫
作者: Wickl (茄力)   2015-01-30 06:04:00
為了40元秀下限,猛
作者: Joke999   2015-01-30 06:05:00
台中硬梆子
作者: sillymon (塑膠袋)   2015-01-30 06:05:00
1.你看錯 2.你不先寫好 鑽規則漏洞 造成人家困擾光這兩點你就已經錯在先了 人家做東西就很忙了哪有辦法
作者: elqqaapple (果蘋蘋果)   2015-01-30 06:08:00
作者: sillymon (塑膠袋)   2015-01-30 06:09:00
專心聽你喇那些上次買回家這次寫什麼鬼的 當然會誤會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15-01-30 06:15:00
朝聖 第一次見識到
作者: lizardc1 (ce)   2015-01-30 06:17:00
不管怎麼樣 妳現在已經百口莫辯了啦
作者: fantasy8426 (波路狼)   2015-01-30 06:27:00
其實我真的不知道哪來的恥力可以說出:「老闆沒有規範第一次吃後要多久時間內寫心得」這種話當理由欸==
作者: ange09 (玖)   2015-01-30 06:29:00
找很多理由包裝你站不住腳的事實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1-30 06:29:00
都說了優惠活動的解釋權力在賣方手上 買家自己解釋?
作者: a110002211 (藍藍不路!)   2015-01-30 06:45:00
死影纏繞抽到一張三寶
作者: GKKR (台北村一輝)   2015-01-30 06:59:00
噓一次不夠,可以再噓一次
作者: GGrunrundela (GGrunrun)   2015-01-30 07:04:00
如妳所願
作者: oxkuso (哞哞)   2015-01-30 07:07:00
就自己看錯還在那貪小便宜扯謊腦羞
作者: salem713 (RedFa)   2015-01-30 07:11:00
奇葩啊,兩小時轉不到40圓。*賺
作者: hidicence (今晚打老虎)   2015-01-30 07:15:00
標準財大氣粗,服務業就不能不爽?不能選擇客人?
作者: chenjasen (阿聖)   2015-01-30 07:24:00
眼睛不好就好好休息 別上ptt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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