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罷免投票流程教學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24 12:15:40
Dear all
基於小組長前例 #1Kdi3bdr (L_TaiwanPlaz) 我認為本篇文章有關台中板
不應被板主以<無關台中>刪除 請板主不要隨意刪除本文
本人已事先告知 如果本文仍被刪除
本人將以此段說明 做為申請 板務警告 的依據
(若不知道什麼是 板務警告 請去問小組長)
由於還是很多人不曉得怎麼去找罷免文 而且許多板友有不同聲浪卻未有行動
再加上上一篇發教學文的板友被刪文 基於以上三點故發表此罷免投票教學
提供板友一個了解投票流程的機會
請特別注意:
本文僅作為教學 目的是鼓勵大台中板的板友們親體力行 參與板上活動
符合投票資格的板友們都有權利表達自我的意見
本人不會鼓吹各位投下支持或反對票
1.請先查詢自己是否已符合投票資格:
生活娛樂館組規 #1I1xR1bb (L_TaiwanPlaz)
8>連署有效票為登入次數 250 次以上
2.若確定已符合投票資格後 就可以去 LifeRecallBM板 投票
要怎麼找到 LifeRecallBM板 呢?
你可以在【我的最愛】>【看板列表】 或是在 【主功能表】下
按s 輸入看板名稱 LifeRecallBM 就可以到達該看板了
或者是按a 將 LifeRecallBM 加入最愛也行
3.到了LifeRecallBM板之後 找到你想要投票的文 然後按y進入投票畫面 就可以開始投票
請注意:
依照 LifeRecallBM 罷免板主連署專板規範 #1I1wEmvj (LifeRecallBM) 之記載:
三、連署(包含新增看板、板主及相關罷免等)審核標準:
無論贊成方或反對方,請確實填寫連署理由,
僅填寫「支持」、「贊成」、「幫推」……等語意不明或無關連署宗旨者,
視為無效票。
所以投票時請輸入:同意罷免理由(後頭再加你自己想說的話)
或是
反對罷免理由(後頭再加你自己想說的話)
才會被視為 「有效票」
以上若有錯誤敬請指正,謝謝。
作者: chester71 (.. )   2015-01-24 12:43:00
推一個
作者: wxy369 (自耕農™)   2015-01-24 13:04:00
所以...之前的教學文是被__ __刪掉??
作者: chester71 (.. )   2015-01-24 13:27:00
自已可以開賭盤 人家不能開教學 呵呵
作者: misimisu (misimisu)   2015-01-24 13:31:00
原來台中板板主跟台中板無關啊!?
作者: NotFast (生活是甜的)   2015-01-24 14:17:00
不推不行,居然水桶霸免台中板主教學文
作者: godbirdman (神)   2015-01-24 14:52:00
這作風好像跟隔壁板前板主一個樣,可以換掉會更好!可以看看 L_TaiwanPlaz 第1709篇
作者: wores (Del.G)   2015-01-24 15:14:00
他也很難做,不想辦法刪除這種教學文章好朋友要掰了只能想辦法努力補破網,就算理由再難看也要……www另外android可以下載keyboardterm來用,投票賭盤罷免連署都能用喔而且用keyboardterm發文還算文章數,只是虛擬鍵盤打字不怎麼方便就是了…
作者: Schaf (羊兒)   2015-01-24 15:45:00
早就說其實另個版主更應該被罷免
作者: wores (Del.G)   2015-01-24 15:48:00
這見仁見智…我目前還只是個看倌,打算看這個人會不會跟著r一起游七天公海如果這個不會進公海,就能確定另外一位版主針對性執法了吧
作者: Schaf (羊兒)   2015-01-24 15:53:00
光是他用2/1號後才有的規定桶r就可見一番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24 15:54:00
游不游我是不怎麼在乎 只要合理性足夠我就服 但問題就正是合理性不足 小組長的前案判例已認定 類似案例可以發表
作者: wores (Del.G)   2015-01-24 15:55:00
1.1這條,現行版規也有啊,不是2/1新版版規才有的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24 15:56:00
除非板規有規定<不能發表罷免台中板板主相關文章>否則台中板事務就等於是台中事務
作者: wores (Del.G)   2015-01-24 15:57:00
我覺得你說了之後他可能真的會加上去…(乾笑
作者: Schaf (羊兒)   2015-01-24 15:58:00
漂亮阿,舊規有1.1可是頂多刪文,新規才有1.13罰則水桶就算真的罷免文跟台中無關,他可以用2/1才生效的罰則桶他?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24 15:59:00
1.1現行有 但沒寫水桶所以不能桶 刪文合不合理還可討論
作者: wores (Del.G)   2015-01-24 16:00:00
沒辦法,他是r,某版主記恨到不得不用自己特權針對的r#1Kah1zPC (L_TaiwanPlaz),都能搞到這麼難看,桶七天什麼的應該還好了吧,就差沒把他丟到標題了其實在這篇發生之後我就開始看戲到現在了,其實還滿好玩的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24 16:07:00
他們之間的愛恨情仇矮東凱爾 我只是想表達 發表這篇文章是合乎規定的 不應被刪除 要刪除請拿出更有力的說明
作者: wores (Del.G)   2015-01-24 16:10:00
反正解釋都在他的腦袋裡面,不管有沒有關係,提組務放三兩天,版主可以三天內處理……然後再找個名目繼續玩,投票結束前大概遊不出公海吧對我這看倌來說你只是對比組(?)等等別打我(跑
作者: r13974682 (UU)   2015-01-24 19:00:00
作者: aral091381 (aral)   2015-01-24 19:10:00
推,吃相好難看!
作者: wores (Del.G)   2015-01-24 19:25:00
對喔,我現在才發現是還不能水桶的……說不定他的月曆比我們快一個禮拜吧?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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