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八月吧,台中市政府 搞了個什麼 美化市容專案
在很多重要街道,強烈要求 招牌 規格!
沒記錯的話 大約是
招牌限高不能低於300公分(不太確定數字);寬度離牆壁不能超過180公分。
也就是說,除非能釘在牆壁上,不然扣除鐵架 招牌寬度不能超過150公分。
於是如果本來高度是150公分的招牌,如果不想多花錢
市政府會免費幫你把招牌立起來。
(可能很多版友看到,有些路段招牌字都90度的就是這個原因)
或者免費幫你拆除。
如果你的招牌長或寬都超過150公分,那唯一能做的就是花錢換招牌了~
(除非妳不掛招牌)
市府在2013年底開始開始拆招牌;幫招牌轉彎的動作。
然後我們這條街,有一間的招牌光是鐵架就超過150公分
再加上招牌目測應該離牆壁超過300公分。
另外一間是自己乖乖的把招牌拆下
然後過了三個月,大概今年三四月吧,在裝了一個超過300公分的招牌
到現在 已經2014年底了
超過規格的,沒拆的 也沒事; 拆下又裝上去的 也沒事~
一堆把招牌轉90度的店家,花錢換新招牌的店家
感覺 都是白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