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板規修改

作者: NKB285 (說書人)   2014-10-24 23: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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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 [交易]
交易文違規未列違規懲處項目皆以禁言14日為懲處
2.1.11.1 交易文包含:[合購]、[代買]、[求租]、[租屋]、 [廣宣]、[贈送]等項目。
[贈送]、[求租]無需發文資格、不計發文次數,需列出時間、地點。
2.1.11.2 發表交易文需有交易文資格
登入次數必須高於200次,且發文篇數超過50篇,並且於台中版發表過自介文。
交易資格不符者發文→禁言14日+退文
發表廣宣文需有廣宣文資格
登入500次次以上,發文50篇以上,自介3個月以上。每月每店限一篇。
2.1.11.3 為求板面整潔,採用主副標題制,主標題[交易],副標題擇一,
賣物無需副標題。
2.1.11.4 交易文需列出時間、地點、代價,
違者刪文禁言14日。
2.1.11.5 買物應以[徵求]文發表,詳見徵求文規範。
2.1.11.6 禁止發文徵求、提供代刷,揪團在外的購買行為統一結帳不在此限。
違者退文+禁言14日。
2.1.11.7 [贈送]票券,點數...等可發文,但因應各大超商在不同時期可能引起熱潮
進而造成版面上混亂,必要時發[公告]文短暫禁止贈票&贈點可發文,並
統一至[置底交易]處理。每次禁止期限將為2周↓
2.1.11.8 票券交易規範同2.1.11.7,。票面標註不得轉賣者不得轉賣
2.1.11.9 違反2.1.11.7及2.1.11.8者,刪文禁言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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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10 [合購]開放合購,唯僅接受從合購板BuyTogether轉文過來,且必須是合購主
1.在合購板發文,3日後文章未遭合購板刪文
2.三日後無被刪文,即可轉錄到台中板
2.1.11.11 [代買]開放代買,唯僅接受從代買板HelpBuy轉文過來,且必須是徵求代買者
幫忙代買者不可轉文過來
1.在代買板發文,3日後文章未遭代買板刪文
2.三日後無被刪文,即可轉錄到台中板
2.1.11.12 違反2.1.11.10及2.1.11.11者,刪文禁言14日。
2.1.11.13 單一帳號十四日內限發一篇交易文,第二篇以後則全部交易文視
同手動置底禁言30日+退文。
採取一罪一罰制,如被抓到時,已有七篇違反此規範,則7*30=210日+劣退
無文可退則禁言雙倍
2.1.11.14 以任何帳號替(對)同一商家進行任何非正當形式廣宣,
若經查證後屬於同一人或使用多重帳號,將全數退文。
2.1.11.15 不可販售黃牛票,不可低買高賣 如:交易免費票卷(含以免費商品發表交換)
(也適用於有價紀念品、紀念幣、超商點數...等)
低買高賣判斷準則以商品包裝所示建議售價為主
經中華民國政府登記合法之單位所公告之最低售價為輔
違者退文+禁言30日
2.1.11.16 嚴禁活體動物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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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 [揪團]
運動、打球、唱歌、電影、吃飯、出遊...吃喝玩樂請用此分類。
不開放博弈類揪團(大老二、麻將)
違者退文禁言14日。
本板不贊成在文章內公開聯絡電話,請自行負責。
2.1.12.1 此選項一帳號一天至多二篇,欲更改內容請修文,手動置底依2.4.3處理。
同篇揪團文18小時一篇(如:預揪),如不遵守視同手動置底依2.4.3處理。
2.1.12.2 超發揪團文採一罪一罰,每超出一篇禁言3日。
2.1.12.3 禁止限定性別,[整團為同性,揪同性除外] 違者禁言7天。
請板友盡量結伴出遊,並注意自身安全。
2.1.12.4 文章中必須附註相關集合地點、活動、時間,違者禁言3日。
2.1.12.7 同一帳號揪團文再PO時間限制二小時以內,
兩篇揪團文不可揪團時間約在兩小時以內
違規範例 早上揪 晚上 七點10分 合格範例 早上揪 下午 三點
中午揪 晚上 七點15分 中午揪 下午 五點
晚上揪 晚上 七點20分 晚上揪 晚上 九點
這樣是不 OK 的,等同與手動置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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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食記]
2.1.3.1 無論食記或遊記,接受招待、試吃須誠實揭示。
初犯者退文+禁言60天;累犯者,退文+永久禁言。
2.1.3.2 針對同一店家,60天內限發表一篇文章,違者禁言14日。
2.1.3.3 嚴禁將文章標題修改部分字樣後,重複張貼、轉錄文章於看板
違者依板規2.4.2處理
同一帳號30日限兩篇
違者刪文禁言14日
2.1.4 [遊記]
關於分享在中台灣旅遊的記錄或是留影皆可使用此分類。
(中部定義:台中/南投/彰化/苗栗/草嶺)
╳錯誤範例: [遊記] 請各位大大幫忙排一日遊行程 (請使用[請益] )
2.1.4.1 嚴禁將文章標題修改部分字樣後,重複張貼、轉錄文章於看板
違者依板規2.4.2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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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附上修改的板規的部分
簡單說就是交易文資格調整
改為14天一篇
廣宣加上限制
禁止賭博類揪團
另外為了避免廣宣隱藏在食記裡面
會開始加強取締招待試吃沒著名的部落客
並限制每月2篇
沒意外 上任後 就只有這部分修改
有其他希望修改的部分在提出我再跟另外位板主討論
作者: qqlove520 (雞排)   2014-10-25 00:02:00
1.新版規何時開始正式執行? 2.未來賭博揪團如何處罰?3.如果有人暗渡陳倉用別活動來掩藏賭博行為該怎處理?
作者: Febe (菲比)   2014-10-25 00:06:00
交易文一定要po過自介?!兩者不相關阿!近期應該會很多自介吧
作者: qqlove520 (雞排)   2014-10-25 00:07:00
4.交易超商等相關點數好像也沒有明確規範?5.目前唉鳳和點數及餐廳徵求文眾多可否統一管理置底6.自介只要有心還是可能會有造假資料又如何去查證?
作者: RunDLL32 (古/靈/ç²¾/怪)   2014-10-25 00:21:00
你誰啊
作者: sunry0924 (stefanie)   2014-10-25 00:25:00
版規只能在表面上規定,私下人家怎麼用很難管理吧…難道真的有賭博行為版主要去他們家監督喔…
作者: qqlove520 (雞排)   2014-10-25 00:28:00
我意思是文章上刻意用代號等等方式來掩蓋賭博這樣喔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中最亮的星)   2014-10-25 00:28:00
交易文為何一定要PO自介?PO自介又不能證明生活在台中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中最亮的星)   2014-10-25 00:29:00
且其他交易行為需發文資格,贈送與求租卻為何不用?
作者: RunDLL32 (古/靈/ç²¾/怪)   2014-10-25 00:29:00
翻譯: 銀銀銀/銀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中最亮的星)   2014-10-25 00:30:00
另外合購部份要等文章留置三天才能轉來太久
作者: RunDLL32 (古/靈/ç²¾/怪)   2014-10-25 00:30:00
自介真實性不一 印象以前有交易而po假自介的文章
作者: qqlove520 (雞排)   2014-10-25 00:30:00
金金/銀銀 是在賣拜拜燒紙錢嗎?看這些揪團原來大家都愛揪團燒紙錢拜拜XDDDD
作者: luck7846 (greentea)   2014-10-25 00:35:00
覺得交易文不要綁自介吧 自介文到時會爆增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0-25 00:36:00
自介根本參考用
作者: qqlove520 (雞排)   2014-10-25 00:36:00
以後會不會反而出現吃麻醬麵團 進香拜拜團 呢?
作者: clootie0857 (熱茶茶)   2014-10-25 00:40:00
東西會增值,也不能賣嗎?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0-25 00:41:00
[贈送]不能算交易文吧?
作者: qqlove520 (雞排)   2014-10-25 00:43:00
拍拍 一上任就要頭痛 還好有兩個板主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0-25 00:44:00
交易文需自介很合理 對買方比較有保障可進一步辯識賣方
作者: hahaesprit (Proud of You)   2014-10-25 00:45:00
交易文要自介?那我隨便打自介就好啦,浪費空間...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0-25 00:46:00
買家可從自介文底下推文瞭解是否有不好評價或評論言論
作者: hahaesprit (Proud of You)   2014-10-25 00:46:00
要求要面交才合理@@不面交就PO全國性的板阿...
作者: redmj110 (♪小孟♪)   2014-10-25 00:47:00
贈送不用發文資格所以沒差吧
作者: hahaesprit (Proud of You)   2014-10-25 00:49:00
ROC兄,我是回板主喔,剛好您PO我上面,抱歉捏
作者: qqlove520 (雞排)   2014-10-25 00:49:00
你不知道人心嗎? 贈送也有可能遇到壞人還是詐騙的阿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0-25 00:50:00
自介文有規定非台中人不可嗎? 那跟賣家是否台北人何甘?中中
作者: RunDLL32 (古/靈/ç²¾/怪)   2014-10-25 00:51:00
作者: qqlove520 (雞排)   2014-10-25 00:53:00
作者: hahaesprit (Proud of You)   2014-10-25 00:54:00
[]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0-25 00:54:00
總之一句話 板主群不嫌麻煩 有心管理買賣文 爾後願視情況予以修正的話 那就值得去支持的
作者: kiwi799 (人生苦短)   2014-10-25 01:02:00
如果覺得人心險惡 就什麼都不要送啦 當青娃啦
作者: qqlove520 (雞排)   2014-10-25 01:05:00
蛙 呱呱呱
作者: kiwi799 (人生苦短)   2014-10-25 01:10:00
樓上的你要不要把你的分身全部都開出來阿 這樣打字比較快
作者: qqlove520 (雞排)   2014-10-25 01:18:00
^^我打字本來就慢啦 就算我有影分身也是一樣只是不像某人連環砲不知道在砲啥 沒重點^^XD都假自介了 還規定說哪欄位要填真的 這似乎有點怪如果真要這樣規定那就必須所有欄位都要真的資料我看以後買賣雙方都自介才能交易 預防詐騙等等問題發生真要這麼搞 大家最後一定都受不了
作者: Febe (菲比)   2014-10-25 02:29:00
要不要改成板上有x篇非交易之文章記錄就好(表示有在板上活動
作者: coldchine (秋語)   2014-10-25 02:41:00
交易綁自介的意義何在?網路的世界真真假假 真的要騙什麼都是假的 重點是基本的互相信任
作者: tako666 (章魚)   2014-10-25 07:24:00
揪團不能揪打牌唷ˊˋ話說超商點數對照露天應該不適用低買高賣吧揪團藍色字體看了眼睛花
作者: niukb (niukb)   2014-10-25 08:37:00
感覺有點硬=____=
作者: mubaby (倒數計時)   2014-10-25 09:02:00
又要被自介文洗板了嗎?只有我覺得交易要綁自介文超瞎的嗎?乾脆除了置底全禁好了,之前某位前板主規定要綁自介時就洗過一次板,現在又來一次了嗎?
作者: sifun (米虫)   2014-10-25 09:05:00
純噓 自介前人幹過的蠢事 不用再來一次了
作者: Schaf (羊兒)   2014-10-25 09:31:00
你的修改跟政見幾乎不同呢,騙到票了就可以這樣隨便亂做嗎
作者: luck7846 (greentea)   2014-10-25 10:30:00
自介也可以是假的阿= =" 覺得綁自介真的...還有 的確跟政見不太相同..
作者: Febe (菲比)   2014-10-25 17:23:00
綁自介很瞎+1 話說 這篇要不要置底討論啊?
作者: DKIN (暖心)   2014-10-25 17:28:00
反自介
作者: redmj110 (♪小孟♪)   2014-10-25 20:38:00
這篇可以回文嗎= =?
作者: yumanatu (nai)   2014-10-25 21:03:00
反自介+1,其餘倒還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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