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想中的裁判
五個裁判...
三個評技巧
兩個評連接、風格、節奏、流暢...等 bonus分數
一個評罰分
※ 引述《sv700 (linda)》之銘言:
作者:
sv700 (linda)
2007-01-13 21:13:00基本上IFSA的裁判架構就有問題,我覺得每個裁判都該全面打分(除了罰分裁判外)IFSA的問題不只是裁判人數而已
作者:
link529 (寂冰)
2007-01-13 21:38:00全面打分+1...這樣才會公平...
可是總覺得全面打分實在很困難妳也知道光評技巧跟連接就很困難了
作者:
sv700 (linda)
2007-01-14 00:44:00那是對ifsa的評分方法而言,assa就完全沒有這個問題基本上連接分這樣打就是一個很大的錯誤
上海公開賽是採用assa的規則嗎?他們似乎是每個裁判都全面打分~
作者:
sv700 (linda)
2007-01-14 03:43:00是的, 06的大陸方面比賽全採用ASSA的規則
作者:
sv700 (linda)
2007-01-15 00:07:00ASSA的評分裁判是奇數人,看參賽人數而定,愈大的比賽人就愈多裁判,如06上海米高盃記得有7還是9個評分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