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內容:
藝人白雲去年遭日籍女子Nana控訴劈腿,引發網友議論,綜藝大哥大吳宗憲受訪時挺白雲
並表態「劈腿又怎樣?女生也可以劈啊」,《蘋果》報導後,吳宗憲慘遭多名網友留言批
評「爛咖」,吳憤而提告,警方查出4名網友身分法辦,但台北地檢署認為,吳宗憲身為
公眾人物,其言論應可受公評,網友僅是批評吳的言論,而非人身攻擊,今將4名網友不
起訴處分。
《蘋果》去年10月15日以「挺白雲劈腿又怎樣 吳宗憲譙櫻花妹大嘴巴」為題,報導內容
提及吳受訪表示:「分手大嘴巴幹嘛咧?我們跟人家交往,多怕人家去外面亂講,女生跟
媒體爆料不對,不是報復就是炒作。」對於白雲劈腿在先,憲哥則說:「劈腿又怎樣?女
生也可以劈啊,劈腿者人恆劈之,你們在那邊爽的時候也沒跟大家講,分手就分手,幹嘛
大嘴巴?」
結果引發網友憤慨,湧入400多則留言,大部分都批評吳宗憲的「劈腿論」,結果吳宗憲
看了大為光火,控告十多名網友涉嫌誹謗等罪,但警方根據臉書資料查證,只找到4名網
友。
這四名挨告的網友分別是李姓網友留言批評吳宗憲「大爛人」,揚言等吳的女兒有男友時
,再去教他劈腿;林姓網友則留言批評吳「自己也是出軌的爛咖」;胡姓網友則留言譏諷
「什麼鍋配什麼蓋」;另名蔡姓網友則留言批吳「是非不分、惡臭不斷」等語。
警方傳喚4名網友到案,4名網友大都否認詆毀吳宗憲,稱是因吳的言論讓他們感到不滿,
認為吳身為公眾人物卻擁護劈腿,實在是不良示範。
檢方認為,即便4名網友留言批評吳,但觀諸網友批評內容,都是針對吳宗憲的言論而做
出意見評論,尚不構成誹謗等罪,況且吳身為公眾人物,所言可受公評,因此檢方並未再
傳喚網友和吳宗憲,今將4名網友依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吳珮如/台北報導)
新聞連結: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507/1349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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