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

作者: HowWhy99 (Dream)   2016-12-30 01:41:30
Twicejeff 於 #1OOzEOJY
→ Twicejeff: No sana no life啊~本命也是傻娜~電眼黑洞會殺人>< 12/28 23:51
犯了板規 A-2 討論TWICE時必須正名
使用暱稱時請盡量以成員們說過的、用過的為主
初犯水桶 3 日
作者: asdf8hjkl (企鵝)   2016-12-30 01:51:00
88888888
作者: aa8318800 (fade away)   2016-12-30 01:59:00
H版辛苦了~~沒找阿肉改 幫QQ
作者: p62014 (eggeggchen)   2016-12-30 08:34:00
原來這樣會被捅TT
作者: Nappa (Antonio)   2016-12-30 08:41:00
還以為這人當初推這句就會被捅了推 Twicejeff: 推啊!不過第一名任什麼丁的沒聽過0.0
作者: elvissu (won)   2016-12-30 09:36:00
看起來好像沒甚麼 也不是粉絲 但看起來蠻不順眼的= =
作者: Jamie514 (Jamie)   2016-12-30 10:48:00
..
作者: ookiniSN9 (歐歐kini)   2016-12-30 15:37:00
不順眼 但這句可以有兩種意思 追kpop比較廣才會知道任大叔是誰 所以T大可能真的就是沒聽過
作者: kenro   2016-12-30 16:06:00
但這句倒噁心過頭了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6-12-30 16:26:00
就算沒聽過 上面也有寫出全名 純粹是這樣講很不裡面 如果別人這樣說孩子們 相信也會讓ONCE很不舒服 同理心*很不禮貌
作者: Dagonet   2016-12-30 16:33:00
沒聽過那句話其實可以不用說……推文前真的要三思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6-12-30 17:12:00
噁心我倒不覺得。 不過要正名啦。 倒也不用說順不順眼
作者: minimen (kk)   2016-12-30 17:20:00
問題是沒正名 但沒聽過到底哪裡有問題了
作者: ookiniSN9 (歐歐kini)   2016-12-30 17:25:00
(不順眼這三字並非我的感想哦~~~先說 怕被誤會
作者: elvissu (won)   2016-12-30 17:44:00
板主 沒懲處就算了 但說真的原文章是民調 上面明明就有寫全名....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6-12-30 18:04:00
如果 我是說如果 萬一有人看了一篇新聞後說那個頭版周什麼瑜的沒聽過 你看了心裡很開心嗎 超沒禮貌 重點是上面就有全名了 你就說周子瑜你沒聽過就好 到底在什麼什麼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6-12-30 21:41:00
第二句說任大叔的是很不妥沒錯。
作者: HowWhy99 (Dream)   2016-12-30 22:21:00
我想非本國人 一定會有這樣的疑問但是重點在於 那是對韓國人本地的調查
作者: doofor (doofor)   2016-12-30 22:35:00
我想幾位要表達的是 你不認識那個人很正常 但是不需要說x什麼X是誰阿? 感覺有點輕蔑 也許本人沒那意思 但是看的人會不舒服 況且我們也不清楚是無心還故意這樣講不過那一篇完整人名不就PO在那上面嗎?都知道是第一位還這樣講 就莫怪有人會不舒服囉
作者: HowWhy99 (Dream)   2016-12-30 22:48:00
當然 這並不是有禮貌的行為
作者: Twicejeff (twicjeff)   2015-01-02 11:50:00
在此非常抱歉>< 以後會注意板規 推文也會注意用詞任昌丁前輩我直接說沒聽過真的是很沒禮貌 在此說聲對不起
作者: HowWhy99 (Dream)   2015-01-02 16:03:00
^^ 知錯能改 (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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