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 (新增一則

作者: kuramylove   2016-09-11 00:16:20
#1NqytN-A
OliverChen28
推文張貼V+內容片段
A-9 水桶一週
V+的擊殺數越來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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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ncanj
發文張貼台媒新聞,原文已刪除
A-13 水桶一週
作者: mayalovehp   2016-09-11 00:21:00
作者: aa8318800 (fade away)   2016-09-11 00:27:00
O大我來看你了QQ 淚推
作者: YTLey00   2016-09-11 00:35:00
O大 憂憂來看你了http://i.imgur.com/T78vI03.jpg
作者: razerise (丹尼)   2016-09-11 00:40:00
http://imgur.com/a/sJLL9 O大 我來看妳了
作者: horace85 (snowmoon)   2016-09-11 00:41:00
說真的因為片段而桶其實有討論空間之前也很多需涉及版權~但還是可以貼片段..如果真的要認真看A-9那真的桶不完了.單純對V+有些嚴?!
作者: wendellchen (溫德爾)   2016-09-11 00:50:00
V+會嚴格執行 原因可以看一下板主之前的公告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16-09-11 00:50:00
或許自首可以減刑???貼1分鐘跟1天應該刑罰不同吧
作者: YTLey00   2016-09-11 00:51:00
想知道h大指的之前片段是韓綜的部分嗎?
作者: horace85 (snowmoon)   2016-09-11 00:52:00
看過囉~其實很多演唱會拍攝片也都涉及A-9但一樣可以貼不是唷~其實很多拉~~只是覺得片段可以稍微放寬一點
作者: kuramylove   2016-09-11 00:56:00
現在還在考慮中,演唱會的片段可能判定方式會依照有沒有發行DVD為標準不過V+的部分不考慮解禁,但有考慮在修/刪文上放寬
作者: litgun   2016-09-11 00:59:00
貼一分鐘跟貼一天不都是觸犯版規嗎
作者: bulls (SOL Y SOMBRA)   2016-09-11 00:59:00
依照這標準演唱會也不行吧……之前還有聽整場的連結
作者: wendellchen (溫德爾)   2016-09-11 00:59:00
我是在想網上那種蓋logo的比較麻煩 如果時間久了 比如6個月後忘了 貼了一個蓋logo的怎麼辦
作者: horace85 (snowmoon)   2016-09-11 01:02:00
給大家討論看看囉~小小片段我是覺得還好給沒錢買的過過乾癮~也可以吸引沒買的想去買畢竟版上很多學生粉也總不可能每一樣都掏錢買...
作者: hy2264 (hy2264)   2016-09-11 01:03:00
看別家有V+的板,文章中也是不PO片段的樣子
作者: wendellchen (溫德爾)   2016-09-11 01:04:00
我個人是有買v+ 但覺得推特上的片段是否可以考慮放寬因為畢竟還是有好玩的片段可以貼上來討論 完全不能貼會感覺空空的 不要另外po文整理就好比較嚴重應該是提供下載檔
作者: hy2264 (hy2264)   2016-09-11 01:05:00
其實要找片段都找的到啦XDD少一個地方PO鼓勵大家親身支持
作者: wendellchen (溫德爾)   2016-09-11 01:05:00
或是貼logo的可以放寬
作者: mayalovehp   2016-09-11 01:05:00
這樣一開放就有得吵了,片段是幾分鐘?例如這次兩個小時,貼30分鐘也是片段而已啊,為什麼他貼可以我貼被桶,版主這樣會累死...
作者: kuramylove   2016-09-11 01:07:00
我參考其他也有販售過V+的看板,沒看到有開放貼片段的頂多有看過貼截圖的(V+內容含logo)而已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16-09-11 01:08:00
我是贊成不能貼,但貼後刪掉應該可以酌以減刑...
作者: wendellchen (溫德爾)   2016-09-11 01:08:00
辛苦板主了 禁不禁我是都ok 照規定走就好啊 那截圖可以po嗎?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16-09-11 01:10:00
目前是不行吧...
作者: wendellchen (溫德爾)   2016-09-11 01:10:00
如果可以的話GIF檔算截圖嗎
作者: MomomyLove (MomomyLove)   2016-09-11 01:11:00
O大QQ 我來看你了~
作者: PinkBnN (我愛momoring)   2016-09-11 01:12: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6-09-11 01:12:00
算啊 片段就是版權內容之一啊 沒購買看不到就算是了
作者: kuramylove   2016-09-11 01:13:00
其實演唱會偷拍、公演飯拍我也是有參考過其他韓團看板
作者: ookiniSN9 (歐歐kini)   2016-09-11 01:14:00
版上沒買又剛好想看 就會到推特找了吧
作者: kuramylove   2016-09-11 01:14:00
蠻多看板都和TWICE板一樣沒有禁止這一塊大家對這條板規有建議的話可以提出來討論我個人對於法律了解不多,管板也是新手所以板規制定和違規判決大多都是參考他版的如果有改進的需要,請不吝賜教 有必要的話會辦投票先這樣啦~晚安
作者: Gaex (十年之後)   2016-09-11 01:18:00
辛苦啦 晚安XD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6-09-11 01:51:00
這很明顯有法律問題啊~要先合理再來談合情吧
作者: Cuigo (最高)   2016-09-11 01:53:00
按著作權法55條規定應該沒什麼問題 非營利目的、向版友收費、對po文者付費大概都沒有 使用片段的"活動"也算"特定活動"(不是經常性或例行性活動) 又是使用片段而已且應該不是整部影片的主要菁華(65條第2項第三款) 這樣看下來也許沒什麼問題 p.s.我擅長的不是著作權法 只是我個人的淺見不過今年開始在推著作權法大修 之後55條也許會被修~~~
作者: oooptt (來搞笑的前輩)   2016-09-11 03:29:00
c大感覺好專業@@我覺得是覺得都v+上的影片都禁一禁比較好像之前一分多鐘的po幾個片段就沒了 有付費的想必也會有點不平衡反正twitter上很多想看的人再去找就好了如果只是圖片(不是gif)的話倒是沒意見對了o大要好好吃飯順便帶momo去吃美食喔http://i.imgur.com/c071lIM.jpg
作者: a56652003 (小愛(小汎))   2016-09-11 03:42:00
帶消夜來看O大了 http://i.imgur.com/nv3Uv7Q.jpgC大感覺頗專業!! 同意順序應該要合法>理>情
作者: giants406   2016-09-11 06:42:00
早安 O大也要早起吃早餐shy MV喔~~
作者: beejoe (Jazz Tide)   2016-09-11 07:57:00
如果只是轉介另一個網站呢?類似推特,百度之類的非直接連結?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6-09-11 08:19:00
早安! 我來了,記得帶Momo去吃飯喔!
作者: jimmy20642 (金殷2014拿冠軍!)   2016-09-11 08:42:00
C大不只是韓評王還是法律人啊!推專業 本版真的很多高手XD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9-11 11:04:00
V+和演唱會偷錄的最大差別在 V+不會因為有沒有花錢影響觀看品質和影片內容 反觀演唱會有沒有到現場 感受完全不同V+性質跟電影很像 電影畫面常常被截圖二創 能當作參考嗎動圖跟影片的差別 應該是有沒有聲音 如果有人用V+做表情特寫動圖 禁這個麻煩會很多 沒聲音的動圖可以考慮放寬至於有聲音的影片 就算只有一秒也應該禁 問題是被截掉標誌誤貼的情況要怎麼判(可能有人在推特發現沒看過 貼到板上問出處這種情況) 如果能像打錯成員名字那條 給一個修推文的寬限期 應該就能解決爭議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9-11 12:00:00
先不論商品本質性,V+就像看電影一樣,比起演唱會、在消費門檻是比較低的,也更容易入手,且在觀賞媒介與感官影響上就如同老56大所言,二者是有很明顯的差別,雖然同樣都是不合法的行為(前面漏打轉貼散佈攝錄),但因為這方面在現今社會上一直都有個模糊空間,所以覺得也許能夠在懲處上保留些程度差別與彈性空間,像明顯是不小心、無意間轉貼的,或是不知情者(比方說被後製隱藏LOGO),甚至是詢問短片段出處者,是否能夠給予修改推文的緩衝時間或是口頭告知此行為不妥,再犯者給予警告,執意不聽勸告者再行水桶禁言罰則?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16-09-11 13:20:00
哪天在其他地方看到圖片,轉貼到版上問來源..結果來源是V+,直接被桶7天,這樣不會很冤枉嗎??
作者: mp3w69   2016-09-11 14:13:00
是否違反智財權 不能以“將來如何”來判定吧…處罰了 將來變沒違法也是未來的事了要改變以前的判決只有大赦或是承認誤判而已另外如果這東西違反智財權 那幫忙轉貼散播也是有罪的至於這些行為是否違法 其實有管道可以問問題其實在有沒有必要限制的這麼嚴謹
作者: bboy0223 (Wen)   2016-09-11 14:30:00
演唱會等等付費活動的影音別板是用低調連結的方式分享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9-11 14:58:00
預設各種情況只是讓板主自己去斟酌管板的平衡點 畢竟完全執政完全負責 旁人只能提醒一下 全禁有好處有壞處 有條件放寬也有好處也有壞處 板主只要選擇最方便管板又最少有糾紛以及不會讓人不敢輕鬆貼圖的板規 法律的部分不是板主需要優先考慮的
作者: elvissu (won)   2016-09-11 14:59:00
不是每個人都知道V+裡面的內容有什麼 如果剛好不知情不就很冤 但偏偏也沒辦法確保到底知不知道 或者只有把罰則減緩一點呢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9-11 15:07:00
禁V+也不完全因為版權觀念有多高 一來鼓勵正版 才能讓孩子們賺到錢 二來禁別家是避免粉絲互戰 總之是利>弊才禁的
作者: mp3w69   2016-09-11 15:09:00
如果以這出發點 那將來來台開演唱會fm sc不是也等同視之 那判罰表準要相同吧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9-11 15:21:00
前陣子剛好某漫畫專板有類似爭議 現在好像只允許文字討論
作者: Cuigo (最高)   2016-09-11 15:22:00
不是每個版友都熟稔法律 我提到法規說主張"合理使用"應該有空間係因版主有說到法律之類如何...所以我稍微提一下~老56說道提倡培養ONCE們正版風氣這方向不錯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9-11 15:25:00
剛去那板看又看到有人貼圖 久沒去不知道戲演到哪...算了
作者: mp3w69   2016-09-11 15:33:00
是可以貼1/3圖 這是法律容許的空間所以我前面才提有詢問的管道
作者: Cuigo (最高)   2016-09-11 15:34:00
我只是稍微點到觸法的空間也許並不大 希望大家不要想太深XD
作者: mp3w69   2016-09-11 15:34:00
實際上版越大(平均在線人數) 對這方面要更嚴謹因為版越大 記者媒體越常來這挖新聞 也就越容易出事
作者: Cuigo (最高)   2016-09-11 15:36:00
同樓上 所以我說老56著重提倡培養正版風氣這想法不錯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9-11 15:38:00
#1NlcsGR5 某漫畫專板的情況 雖然我看不懂 給板主參考
作者: hy2264 (hy2264)   2016-09-11 15:38:00
覺得這討論板面是在ptt,所以就照大多數韓專板的規定走是最直接的,別人可以做到不po片段,我相信我們也可以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9-11 15:41:00
圖跟影片還是要分開講 1/3影片貼三次就完整了
作者: hy2264 (hy2264)   2016-09-11 15:43:00
板主也能有個依據更方便管板,而且板友們都有一直溫馨提醒
作者: litgun   2016-09-11 15:44:00
其實大多都能遵守 覺得沒有修改的必要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9-11 15:46:00
截圖 動圖 影片 三種形式不能概一而論例如今天韓媒新聞放了各種V+畫面截圖 也有這種情況
作者: hy2264 (hy2264)   2016-09-11 15:53:00
開放截圖(gif不算)覺得ok
作者: mp3w69   2016-09-11 15:54:00
所以才說要去詢問啊 畢竟有沒有違法 不是我們說的算XD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16-09-11 15:55:00
官方主動放出來就不違法阿...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9-11 16:00:00
不是說韓媒記者合不合法 是說那種新聞就不能轉貼板上討論板規主要用來防黑防新 要讓黑的沒漏洞鑽 又要不至於澆熄新人的熱情 逛板久的板友多少會有默契和分寸反倒還好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6-09-11 17:53:00
覺得就禁就好了 就不會延伸一堆需要板主自由心證的東西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9-11 18:01:00
V+沒記錯,不是不能側拍嗎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6-09-11 18:14:00
這世界所有的人都守規矩早就天下太平了 ⊙_⊙
作者: wendellchen (溫德爾)   2016-09-11 18:22:00
都禁吧 不過對於蓋LOGO的需要板主心證了 因為完全沒看過的話 被蓋LOGO貼上來被桶/警告感覺滿可憐的..尤其新飯最容易發生
作者: mp3w69   2016-09-11 19:13:00
更正一下前面說的1/3圖 不是法律允許 而是該組規允許實際上在法律層面 只要沒有正當理由 就不能張貼發佈漫畫版可以貼1/3圖是給予討論方便用 私下允許(依然違法)
作者: oooptt (來搞笑的前輩)   2016-09-11 19:37:00
o大記得帶momo吃美食~~
作者: wuching (ChiChi)   2016-09-11 21:37:00
探監好像不能少這.. http://i.imgur.com/QQWJprt.jpg
作者: giants406   2016-09-11 22:55:00
樓上正確(欸
作者: TNEOOO (Sananananani)   2016-09-12 22:48:00
O大如果會日文或韓文歡迎一起來翻譯生日徵文~~
作者: funkyayu (台北沒有好吃的鍋燒QQ)   2016-09-13 01:34:00
是燒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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