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不行,我記得陳儀是在大陸被宰,而這裡的戒嚴,當時發布時有說是台灣地區戒嚴所以處死陳儀的法庭其發源顯然不是台灣地區的戒嚴喔 查了一下 靠 是台灣地區的軍事法庭這樣的話,就有點解釋空間了這時要看要不要抓住陳儀當過軍人,所以用軍事法庭審判並無問題(其他所謂受難者,在我印象中在我目前能回想的範圍內至少審判時)都不是軍職,除非是戒嚴,否則不該由軍事法庭審理(現在就是說戒嚴無效)但..... 就算陳儀當過軍人 那個當下他應該沒軍職總之,現在就我觀點,對,你是對的陳儀可以引用同樣原則來平反不過.....法律本來就隨人玩弄我相信當前執政黨的學者一定能找出說法解釋為什麼陳儀的審判有效,不可以平反哈哈哈哈哈哈這位板友你太認真了,你應該懂才對呀歷史與法律都是為現實政治而服務有需要的話,就一定找得到理由來轉彎不過你的提醒很有趣,我記下來了喔喔 我想到一個理由了就說 其他人都是為了民主與自由反抗政府,但陳儀在二二八時他是官員啊,所以不適用你看,我隨便就想到,相信歷史/學者能找出更多說法 XD/被否定了:
https://reurl.cc/lND9l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