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淺談台灣的司法制度

作者: wwfwfe (wildseven)   2010-07-02 00:21:42
在台灣生活牽扯到司法時
案件還在警察跟檢察官偵查的階段時
嫌疑人或被告請律師,律師還不一定可以坐在旁邊提供法律上的協助
雖然刑事訴訟法有規定偵查中律師可以在場並且陳述意見
但是實務上卻往往不是如此
警察會要求律師在另外一個房間看監視器,只看到畫面什麼都聽不到
或是被要求在偵訊室外,因為他們認為律師只是見證有沒有刑求而已
就是讓律師無法協助提供任何法律上的意見
跟看CSI犯罪現場裡的律師能坐在當事人旁邊隨時提供意見是完全不一樣
這個狀況台北還有,中部及南部的狀況更糟
想請律師還會被檢警恐嚇請律師沒有用啦~浪費錢
如果要請律師,本來可以簡單處理,既然如此就一切照程序法辦啦
重點是他們所謂的簡單處理,有時候根本是用騙的
說認罪就可以易科罰金,但是其實法律根本不是這樣規定的
而且現在法院還是很重視自白,所以被騙認罪後,即使之後再請律師也來不及了
最近新聞在報前第一家庭的司法案件時
其實有些偵查跟審理的過程和一般刑事案件中的被告有些不同
在程序上比較謹慎,也可以說比較有人權的概念
像法官在審理羈押庭的時候,有提供阿扁跟他的辯護律師看聲請羈押釋明書
讓他們可以針對所涉犯罪事證及有無羈押必要性進行答辯
但實際上被告跟辯護人在羈押庭幾乎沒有辦法看到聲請羈押釋明書,更遑論向法官答辯
之前李泰安的案件就是如此,法官問檢察官聲請羈押的理由跟所附的證據時
檢察官就要求李泰安跟他的辯護律師迴避,那被告跟律師要怎麼為自己辯護呢?
如果在偵查階段,律師可以提供嫌疑人或被告應有的法律協助
尤其是智能障礙者跟弱勢族群目前只有在審理中有強制辯護
其實會減少目前法院龐大案件量的來源,也會舒緩法官的案件量負擔過重的問題
而羈押是最重的強制處分,羈押不當會侵害人身自由,整個羈押制度是否該重新檢討?
目前司改會有提出他們的意見http://0rz.tw/dd547
只是不知道主管刑事訴訟法的司法院怎麼看待這些意見跟問題?
而立法院現在有法律背景的委員只有三個,要他們主動修法大概也不容易...
作者: ikehunting (stehen im Regen)   2010-07-02 13:34:00
您哪位?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