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正崴科技董事長、工商建研會前理事長郭台強聲稱取得42%中影股權而應支付十
六億元給中央投資公司,但至2007年10月2日止,只實際支付二億元,因此將價值十四億
元中影股票質押給中央投資公司;中央投資公司宣稱已於2007年6月12日收到郭台強十九
億元,並非事實。郭台強雖已指派林麗珍擔任中影公司新任董事長,但因經濟部和新聞局
凍結中影公司的登記事項,尚不得變更董事長登記,蔡正元認為他仍然尚是中影公司法律
上的董事長。蔡正元基於以上兩點,為免虛擬交易困擾國人,且中影股權亦應按照實質出
資比例分配,仍應繼續擔任中影公司董事長至國民黨及馬英九與郭台強釐清股權爭議後方
可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