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稱心情不佳 計程車司機連撞4機車

作者: iloveangel (最愛天使帝國IV)   2016-10-24 00:21:59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10200358-1.aspx
稱心情不佳 計程車司機連撞4機車
(中央社記者朱則瑋台北20日電)台北市和平西路3段今天下午發生車禍,一台計程車連
撞4台機車,造成6人受傷,計程車司機酒測值為零,他向警方供稱,心情不佳才會暴衝。
北市消防局下午3時45分獲報,在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附近,一台計程車連撞4台機車,導
致6人受傷,所幸皆無生命危險,警消到場後,把人送醫治療,而計程車司機則呆坐在車
內,警方把人帶回偵訊。
警方對肇事男子進行酒測,酒精值為零,排除酒駕可能性,他供稱因為心情不好才會暴衝
,不認識現場任何一個傷者,並非要尋仇,但又說不清楚心情不好原因,詳細肇事原因,
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1051020
(中央社 105-10-20)
作者: chengn1 (有幾株深綠可以賣)   2016-10-24 10:20:00
算是殺人未遂?
作者: LT134P (Azan)   2016-10-24 10:34:00
依照判例不太可能以殺人未遂起訴 如果殺人未遂起訴的話樓下請雞排
作者: anita820608 (Mandarina)   2016-10-24 16:31:00
我幫樓上叫訂雞排,樓下付錢!
作者: nardus (薰衣草)   2016-10-24 23:55:00
原來隨機殺人不叫殺人喔?所以騎士都不是人就對了?
作者: hoganker (Hogan)   2016-10-25 00:16:00
可能是業務過失致死但他又說是心情不好所以是不是也可能蓄意殺人
作者: chengn1 (有幾株深綠可以賣)   2016-10-26 10:42:00
他的狀態不是不小心
作者: domago ( )   2016-10-26 12:02:00
殺人:厚力西 傷害:撞飛你們 過失:腳抽筋 油門當煞車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6-10-26 14:18:00
殺人跟傷害在法律上會衡量犯意,犯行(使用的工具跟攻擊的點)。例如,拿同樣工具攻擊頭跟肩膀,就不同這個case,直接衝撞的是人還是車輛,就會被列入考慮如果檢方認定是傷害,因為當時是開計程車,就一定會用「業務過失」來起訴
作者: domago ( )   2016-10-26 15:01:00
“故意”傷害不可能用業務“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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