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黑面具和企鵝的定位也太像了吧

作者: webber7500 (webber)   2017-12-06 14:02:41
前面討論有人提到阿蝙拿到的證據能不能用的問題
小弟覺得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
基本上除了之前的局長蝙外 蝙蝠俠絕對不是公家機關 所以法律規定的證據取得的方法
能不能用在身為平民的蝙蝠俠身上呢?
撇除掉蝙在取證過程中會有的打人逼供啊 駭別人電腦啊等等違法行為不談(那部分會另
外有官司)
證據本身假如依台灣法院見解的話 原則上是可以用的 但有個例外就是 以暴力脅迫手段
取得的話就不能用(美國法小弟就不熟了 需要神人補充)
這邊說不能用並不是因為暴力不好暴力違法啊等等理由 而是在暴力下取得的證據 我們很
難去相信他是真的
如果今天你看到有個人把另一個人打成豬頭後讓他坦白他有偷錢 你是法官你也不可能把
這個當成證據判他有罪吧?就算他說出藏錢的地方 誰知道那是犯罪來的黑錢還是他自己
的私房錢啊
就算證據不是阿蝙用暴力手段拿到的 還有另一個問題 如果壞人主張證據是假的怎麼辦?
一般情況會請取得證據的人出庭說明 這個證據是怎麼來的所以是真的 但阿蝙能出庭嗎?
就算可以 法院會信一個蒙面人的話嗎?如果會信 那黑道幹嘛不找個肌肉男扮成阿蝙出庭
就好?
所以依照這個脈絡看下來 阿蝙取得的證據大概都是不能用的... 然後以高譚檢警的腐敗程
度 大概也是不會蒐集什麼證據 既然這樣 黑幫大老們因為證據不足 一下就被放出來不然
就是無罪也是很合理的情況了
所以說幾十年下來 被關進監獄最多的恐怕是阿蝙巡邏過程中隨手打飛的現行犯小混混吧
真的夠大條有犯罪計畫的 就算阿蝙成功阻止恐怕也是沒有證據然後就沒事了
作者: aacdsee (觀自在)   2017-12-06 18:59:00
DCYOU版的兔子蝙就沒這個問題了
作者: error404joe (找不到這個人)   2017-12-06 19:02:00
毒樹果實理論
作者: webber7500 (webber)   2017-12-06 20:45:00
對 只要法院有授權兔子蝙還真的沒有這些問題xd毒樹果實是公務員用的喔 不是公務員不用管他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7-12-07 00:55:00
用暴力手段在四十年前叫科學辦案,懂嗎?
作者: gibbs1286 (學無止境是國關)   2017-12-07 10:37:00
高登是局長的時候,老爺的證據才可以用。兩人合作無間
作者: riddlerkuo (龍臥亭)   2017-12-07 18:51:00
有個行話叫“曉以大義”(ㄅㄧ ㄍㄨㄥ\)
作者: webber7500 (webber)   2017-12-07 19:09:00
但大部分證據能不能用是法院審的(少部分檢察官有權限)就算高登說證據是他拿到的大概結果也沒什麼差所以加上檢察官哈維的鐵三角組合某種意義上來說超強xd
作者: Luos (Soul)   2017-12-08 14:35:00
這不就是黑箱作業嗎
作者: qn123456 (Q.N.)   2017-12-08 15:09:00
毒樹果實其實不是用來處理所有的違法取證問題,而是違法取證後的衍生證據,比方說:檢調單位透過刑求的方式取得自白,再透過自白裡的資訊申請搜索,合法取得某個證物,傳統證據法則談的是前段,後段才是毒樹果實探討的問題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17-12-08 17:52:00
另一句行話叫「突(嚴)破(刑)心(拷)防(問)」
作者: hellodio   2017-12-08 19:23:00
大家對證據法則都有些誤解,qn大說的最正確,蝙蝠俠所做的算私人取證,私人取證的證據是否有證據資格,就算在現在仍是一個沒太多共識的刑事訴訟法領域,唯一有共識的,大概就是私人以暴力脅迫手段所取得的證據仍然不能做為證據,依此蝙蝠俠的取證大概至少有一半就不能用了。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7-12-10 18:41:00
台灣實務跟你講毒果那是美國的玩意 台灣不適用不過也同上面講的 台灣的違法取證雖有權衡利益的例外可以用 但暴力採證是絕對不能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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