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行駛在快速道路上的超車問題

作者: brain2012 (KC)   2021-08-25 16:55:32
請教30cm & D cup老司機們:
讀到道交條例47-3時(如底下)有個疑問:
行駛在高架橋,有內外兩個車道。
我騎在內車道,一會才發現前車悠哉行駛,外車道車流比較順,車子一一超前
於是我保持安全距離打方向燈切到外車道(地上是虛線)、在外車道超那台烏龜車。
請問我這樣超車是否有違規?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作者: danielpupu20 (哇書豪啦)   2021-08-26 22:41:00
基本上上面的推文沒有一個人說到重點。所謂"右側超車"違規是指"同車道"右側超車,你兩車道從外車道超越內車道的車只要有保持安全距離根本不會被罰。會被開右側超車的行為:1,前車要右轉時,從他內側超越(前後車並沒有轉彎要讓直行的問題),2還有就是像北宜那種山路從車輛的右側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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