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前幾天休假租NINJA400南下台中,經過服務區想說從便道進入
看到入口處只有懸掛禁3標誌,直接騎進去停在汽車格後,下車去吃東西、上廁所,
回來看到阿SIR在車旁邊,阿SIR說這邊不能進來,
說要開我60條第2項(不太確定是第2款還是第3款)或33條
還好我有拍照,當場和他說並沒有懸掛禁2.2,
且該處非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處罰範疇
他後來就沒開了
想請問各位有沒有騎車進國道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的經歷?
大型重機到底能不能進入?
我有打兩個單位的電話,一個是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一個是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
兩個承辦給我的答案有些出入。
一個說服務區的確非屬33條處罰,若無懸掛禁2.2標誌則可進入
一個說服務區的確非屬33條處罰,但因服務區便道為公務車輛使用,
且大型重機無法行駛未公告之路段,所以都不能進入。
尷尬的是,我怕寫信去問會變成懸掛禁2.2標誌,搞得完全沒空間去說
請問各位,大型重機(包含250CC~550CC與550CC以上)是否可以進入服務區停車場停車?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