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社區停車位B2不能停重機

作者: poiu0351 (菸蟲)   2020-04-06 18:40:28
※ 引述《baolidab (鐵皮魔法師)》之銘言:
: 這完全是管委會跟住戶規章的問題
: 明明不合理卻逼大家都遵守
: 可以在定期開會前提出修訂(自己做好資料、拉攏好委員)
: 目前我住的社區,把重機停機車格、汽車格、汽機車一起停,都還沒刁難過
: 很大一部分是委員有沒有在嘰嘰歪歪刁管理室
: 全部都看人啦,我停車格被貼禁止放置車輛以外物品的紅單。不鳥他、繼續放、紅單我

: 撕的破破爛爛的,也沒有人理我
: 要小心跟那些委員交手,不少都是整天沒事幹專想鬼點子整人的傢伙
手機回請見諒
因為我之前想停重機到社區地下室,所以傻傻的去當管委會委員爭取權益的人,發現是個
爛坑還玩不過人,給一些正確觀念給大家。
1.正規的社區大樓住戶規章辦法,是要送該社區縣市政府審核通過的,必須不違背善良風
俗或主法,所以通常是不會定罰責,怕麻煩,但管委會有權利請政府機關依社區管理法進
來開單告發,只要管委會請執法檢驗機關下來(通常不想管,掰回他們沒權利但其實有)
,別以為真的拿你沒皮條,驅離你搬離該社區都有可能辦的到。
2.社區大樓地下停車格通常是持分權和使用權, 不是停車格東西你想怎麼擺就怎麼擺,
他沒權沒收物品,但有權請政府機關開改善單,你只能跑法院跟他們重新明確定義啥是雜
物來拖時間,因為通常不會寫。
3.上述都得經管委會經社區住戶大會表決通過才能做,所以別得罪3/4(1/2忘了)以上所
有權人應該還是拿你沒皮條,就是你得扛著全社區的人都認識你這戶的心理壓力。
權利和義務是並行,只是權利大多在主法,很多義務在子法,別看到主法就說你有什麼權
利,子法的義務也請關注一下。
作者: tengerinedog (橘子狗)   2020-04-06 21:56:00
好險我鄰居一格停兩台100cc機車,另一個停四輪身障電動車,我黃牌屁股超出來沒人敢有意見(雖然我原本125屁股也超出來很多)
作者: skumbagkrepo (阿豪)   2020-04-06 22:44:00
千金買屋,萬金買鄰。https://i.imgur.com/1drttOS.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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