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兩年前跟中部某車行我將車子賣給他們
現在我要把我的忍四百保第三責任險+超額,結果業務跟我說有出險紀錄
當下的我黑人問號??? 我騎車都沒有出過事怎麼可能會有出險紀錄
我名下的車子都沒有發生過事情,怎麼可能會有出險。
然後過幾天保險業務跟我說是我前一台車出過險(就是賣給車行的那台)我就更黑人問號??
?
我賣車前都沒有出事怎麼可能會有出險紀錄。
我立刻打給車行老闆,他跟我說當下還沒過戶完成,借給客人騎然後撞掉然後出險
我上一台車有保第三責任險,然而有出險保險公司沒有通知我,也沒有讓我簽名就出險?
這麼簡單就可以出險?不用本人?
請問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處理呢?
能吉車行嗎?偽造文書嗎?
還沒過戶的車不是不能給別人亂騎嗎?為什麼還可以給別人當出租車OR出借呢?
-更新一下
今天早上打電話去給老闆結果口氣不是很好,說出險就出險了 \
請問這樣有什麼法律責任嗎?
-二次更新
去完保險公司回來得知這件事好像還沒處理好,前年12月賣給車行,
結果一月出事,都過了一年好險理賠
今天已經不同意出險了。讓那個飆仔自己去賠,至於賠償金額挺大的...
差點就當了冤大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