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後續該處理及注意事項?

作者: qutar (我是PS3新手)   2018-05-21 21:05:30
※ 引述《qutar (我是PS3新手)》之銘言:
: 前行車紀錄器:
: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857cYsc4YNQLQfAzCjRXzNK9JxKOxcll
: 後行車紀錄器:
: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9wCvgZYv35x8Nq78lioRqY2LjOKHWJuW
: 事由: 小弟行駛於外車道在接近右轉路口時 先打左燈超過在外側車道的黑車(賓士)
: 在與小客車並行後打右燈超車 並慢慢往右靠 過程中有用照後鏡確定後車(賓士)距離安

: 且開始右轉 在超過斑馬線後右邊龍頭被小綿羊撞上 對方直接滑行道右轉後的斑馬線上
: 我沒有倒 之後回到警局 承辦員警看完我的行車紀錄器後 說我為什麼沒有禮讓直行車

: 對方一改撞到我之後抱歉的態度 直接在製作筆錄時 直接說"我直線騎的好好的 他突然

: 轉撞我左後輪" 我當場傻眼但也沒有制止 因為畢竟是在作筆錄 我就讓他說完(反正紀

: 會
: 留著) 之後隔天我打電話給對方 對方說腳骨裂要休養兩個月 想私下和解 問我誠意如

: 我要對方給個數字也不說 我提到要申請肇事裁決他也說不用 我說錢我出沒關係
: 對雙方都是一整賠償的依據 他還是說不用 之後我問他為何當天筆錄要這樣做 講到一

: 又
: 聽到他的家人在旁邊一直出主意 我說要給他們看行車紀錄器他又拒絕 當下我口氣就差

: 當然後續就是對方嗆我說要走司法程序(我有注意到我沒罵他) 當天晚上我火速線上申

: 交
: 通裁決
: 從事發但現在 我已經跟強制險保險公司備案 另外也不在跟對方通話 僅用簡訊問候 然

: 也去跟事發轄區員警報備 請他們調後車的行車紀錄器 當然路口監視器我在當天就確認

: 拍攝角度只有一個爛字可以形容
: 目前我想請問各位兩點:
: 1.我在轉彎真的要讓直行車嗎?
: 2.還有甚麼是我現在要做的?
: 以上 感謝各位看完
影片之前放過了
所以放上自己去現場量完距離參照行車記錄器畫的圖
https://i.imgur.com/YFYObTt.jpg
從上次問大家意見到現在大概過了2個月多
期間查了很多法規 確實都是很多人提到的’‘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且法規中也沒有
針對’‘同車同道’‘多做路權說明(但白痴都知道 當然是後車要注意前車 除非哪天人
類演化到屁眼也能看東西 就不會只有後車未注意前方路況 也會有 前車未用屁眼注意後
方車況 離題了...)
在這邊我提供一些之前找到的法規 希望不要再有人被一些不懂的人給唬了
以下是有人問交通部 同車同道且且轉彎時的路權說明 (大家都自栩跟汽車平權 應該是
能適用吧?)
發文字號:交通部98.02.05.交路字第0980017407號函
公(發)布日:098.02.05
本  文:
主旨:有關貴庭函詢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條第 1項第 7款之適用事宜乙案,復如說
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庭 98年 1月 1月14日雲院明民和97年度重訴字第 1號函。
二、查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係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 條規定,
爰本案所詢如於同一道路對向不同車道之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依同條第 1項第 7款規定
,轉彎車係應禮讓直行車,宜先說明。
三、另所詢如二汽車係前後於向同一車道行駛,前後車係應依同規則第94條規定行駛
,其行駛至交岔路口之行車秩序,並無前車轉彎時應禮讓後車直行之規定。(交通部98.0
2.05. 交路字第0九八00一七四0七號函)
正本: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庭
102條:就是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
94條:「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
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不得任意以迫近或其他方式,迫
使前車讓道」。
結論:‘’同車同車‘’不需要禮讓後車
對了肇責出來了 我零肇責
https://i.imgur.com/alLOb2k.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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