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遇到對向來車逆向行駛,自摔如何處理

作者: YKElisha (台灣島民)   2017-10-18 19:25:57
對向來車開進自身車道,因閃避導致自摔,要如何處理
地點
10/06 1600左右
中橫公路 台中往花蓮
台八 洛韶 136.5k
https://imgur.com/a/yDSx3
紀錄影像
https://youtu.be/OqS7R_9Ljrw
發生經過
看到對向前三台車,跨越車道,當時已減速,但沒看到跟在大貨車後的自小客車,
為急殺閃避車輛導致自摔
事後
扶起車後,車還可發動,騎去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報案
警員是跟我講因無碰撞,無肇事問題,認定為自摔,而且離開現場,
算是後報案,之後也回摔車地點.拍照,畫現場圖
對向來車跨雙黃線只能認定違規,但行車紀錄器錄不清楚,警員說無法採納
行車紀錄器影像有放在分局電腦,但警員認定為自摔,應該也沒有用到
後來領回一份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和事故當事人須知,當時已經晚上8:30,也不多留,直接先
去花蓮住宿
想請問遇到這類事情,我還可以做什麼?
目前車子是外殼擦傷,身體是腿部瘀青
這部分保險是否可以處理(因對向車逆向過來導致自摔)?
還是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有看到可以拿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去提起和解或民事,
但行車紀錄器不清楚沒有車牌,也不知能否去檢舉
麻煩各位了
作者: bassblacktea (可愛☆蛇)   2017-10-18 19:36:00
這起車禍其實可以成立 只是警察不想辦腿部要去驗傷 可以告過失傷害不過…拿去申請保險比較快拿到錢 如果有保險記錄器的日期 可能會是一個敗筆
作者: redbeanbread (尋找)   2017-10-18 23:20:00
黑色的沒良心
作者: taegatakisin (努力)   2017-10-19 01:15:00
媽的是不是這種都要被撞到,或是提高刑法,大家才會正式認知這種問題的嚴重性被撞到了腳斷手斷才能講話比較大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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