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重機車停等紅燈往前鑽 不算超車免罰

作者: jric (ㄚ儒.盜亞)   2015-01-19 20:26:19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116003110-260402
前方車輛停等紅燈靜止時,大型重機往前移動竟然不算「超車」!蔡姓大型重機騎士在快
速公路上遭警以違規超車為由裁罰 3000 元並記點 1 點,蔡男不服認為此舉並不構成「
超車」,承審法官也援引花蓮高分院、台中地院相關判決,認定蔡男並未違規撤銷罰單。
蔡姓男子在 2014 年 10 月 5 日下午 5 時許,騎乘大型重型機車行經國道 3 甲快速公
路(台北聯絡道)西向 5.3 公里,卻在前方車輛等候號誌管制期間,超越等候通行的車
輛,遭國道 9 隊攔查後,以蔡男行駛快速公路違規超車開單告發。
蔡男認為,前方車輛都在「靜止」狀態,他超越前方靜止車,並不符合「超車」的基本定
義;況且員警雖指控他違規超車,也沒提出他超越前方「慢速前進」車輛的證據。
國道警方則表示,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快速公路,也應比照小型車行駛規定,並禁止同車
道併駛或超車。遇紅燈管制時,也應依車道於汽車後連貫暫停,不得同車道超車。
警方強調,蔡男若要超車,也應在快速公路主線車道依法超車,不得利用紅燈管制時於同
車道違規超車。
新北地院指出,蔡男在台北聯絡道遇車輛等候紅燈管制期間,確有未連貫暫停逾越前車之
舉,但據花蓮高分院 90 年度交抗字第 9 號刑事裁定、台中地院 98 年度交聲字第
4605 號交通事件裁定、台中地院 100 年度交聲字第 330 號交通事件裁定見解,超越前
方停等紅燈管制之車輛並非超車,審結後撤銷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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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很不想貼旺報新聞,但我找不到其他家報導(不是重點)
第一句是在驚訝什麼?本來就不算超車!
來重新複習一下車超車定義:變更路線超越前車後駛回原路線。
不過不知道所有判決內容,因為雖不構成超車,但也可能構成併行,
不然就是記者寫錯(綠色部分),併行要雙方皆在前進狀態才構成?
這樣的話,等於是說快速道路若車流禁止而鑽車,確定是合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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