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靈異皮懸疑骨的書
所以讓原本想看鬼故事的我有一點失望
不過作者的文筆還不差,所以就加減看下去
然後看到後段的小說比賽決賽規則,吐意忽然上升了
1.初賽三個月,得寫出至少10萬字的小說
2.決賽前小說必須離結局大約1萬字上下,這1萬字在決賽現場直接寫
3.決賽時間4.5小時,中間強制休息5分鐘三次
4.必須使用主辦單位的電腦,禁止使用任何電子檔案以及相關儲存設備
4.5小時,就是270分鐘,扣掉三次休息,255分鐘
1萬字的內容只給這點時間,就表示參賽者每分鐘打字速度起碼要有40個字上下
我說主辦單位,你們是認真的嗎?
要是有個打字速度只有每分30字程度,但是文筆好到會讓各家出版社搶破頭
就會在這場比賽被刷掉,讓打字速度快的人勝利了,等於是白白扔掉寶石
我要是老板一定把企劃的叫來幹飛,然後換個有腦袋的人來
拜託作者大人,寫完規則後請你再多看幾次,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