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小弟不熟法條都估狗的請見諒
一針射下去馬上不省人事,可見藥效之強。但光沒許可和執照起碼就犯了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和 "麻醉藥品管理條例"
兩條都刑法,而且累犯次數超過300次以上。
外加
偽裝成小學生到學校上學,犯了"偽造、變造國民身分證罪"
冒充山村警官辦案,犯了"僭行公務員職權罪"
用足以擊飛成年人的殺人足球誤擊了不是犯人的疑犯,"傷害罪"
拿警用槍射擊,借槍的條子也得一併罰
「銃刀法」。記得當時還有記者在場。這是足以震驚全國的大事。
違法改造滑板上路、 肇逃、竊聽、裝追蹤
器、未成年飲酒blabla.......
不去計較光走在路上就每天害五人身亡,請問這個被爆出來要判幾年?
辦別人辦得很開心結果最該辦的人根本是你自己吧!?
自私無誤
補充
開車飛越整棟大樓: 未成年無照駕駛,道路交通管理法。更別提那臺撞爛的直升機
少年偵探團:煽動未成年人進行危險行為
我是他們爸媽早讓他們轉學了
犯人破功想自殺,柯喊想死就去死,只因犯人想動小蘭滅口:「協助、教唆及慫恿自殺罪
」
其他想到繼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