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新惡意訪客終身水桶辦法 ┐

作者: firstkiki (洛晴)   2010-06-16 23:12:22
1.使用者之發言經板主判定,扣除惡意護航
如是挑釁板友、挑戰版規、惡意洗板、亂轉無關連結...等觸犯版規行為,
經板主判斷確實達到惡意訪客條件後
則板主會先給予1次口頭警告規勸
若該使用者經過規勸後依然故我,沒有反悔或改過之意
則直接發文公告列為惡意訪客
(挑釁板友與挑戰版規之判決先例可參考:#1B6YTTC6)
如該使用者經過板主口頭警告,願意結束板規認定之惡意訪客行為
則判決將以違反板規之次數,一事一罰,累計警告次數或水桶時間(非永久水桶)
2.若使用者違規方式為放大絕、直接使用板規所禁止之惡意護航手法,無論是PO文或推文
(EX:不爽不要看要不然你來畫、吐這些你在自嗨什麼、垃圾文...etc.)
在平常日,板主群會依照板規處理

但若在亂吐日,或板慶等重要漫吐板活動時期
板主會先在犯規之文章內或推文下方,以推文的方式
請該違規者提出3個月內在漫吐板內的其他發言證明寄給板主
如證明違規者3個月內在漫吐都有其它正常活動跡象
那麼板主將依照違規者犯規之程度以板規處罰之
若板主發出警告後,1小時內未收到違規者的信件,那麼則視為惡意訪客
(畢竟刻意在漫吐特殊節日跑來惡意護航者,不管是PO文還是推文,犯完規拍拍屁股就走
很難讓人相信該使用者為真心想加入漫吐的板友!)
若違規者真的為衝動犯過,警告後那1小時也很不巧就不在電腦前,對此相當懊悔
還是有解除永久水桶方法(請參考最後的惡意訪客解除條款)
3.若使用者曾和板主申請使用『惡意訪客解除條款』解除終身水桶

但之後又故技重施,再度踐踏板規(板龜會痛的...請大家多多愛護)。經板主採證後,
再度觸犯惡意訪客條款者,板主將不再給予口頭警告之機會,
直接發公告,給予終身水桶、不得解除!
以下為被判定為惡意訪客的『惡意訪客條款』:
╭═══════════════════════════════╮
│ │
│1.發言嚴重違反板規、惡意違規者或是強烈違反普遍認定之網路禮儀 │
│ │
│2.三個月內沒有在板上發表文章過 │
│ │
│3.免洗ID <上站200次以下並且文章數50篇以下> │
│ │
│4.有劣文 │
│ │
╰═══════════════════════════════╯
◎ 1為充分必要條件,違反第1項,則2、3、4滿足其中任一項即可判定為惡意訪客
◎ 若板主認定有惡意鬧板的既定事實,也會給予永久水桶
======================惡意訪客條款第一項解釋==========================
Q:何謂嚴重違反板規?
A:這裡是漫畫吐槽板,自然對於吐槽者的保護比較多、護航者的限制比較高
只要你是真心來吐槽,只要不涉及對板友或特定族群的人身攻擊
或用過度強烈的不雅字眼
EX:我覺得渣誠和梨斗真是爛到爆!恨不得他們被OOXX <=OOXX是什麼我不知道
但若太過分,例如涉及蘋果
日報社會版愛用字眼。
那麼就算板友不檢舉
經板主研判,
亦屬違反版規5-1
最起碼警告一支跑不掉

那麼你來漫吐板吐槽要違反板規還滿難的
至於護航者,我們也歡迎任何人來護航
只要不違反板規、不放大絕、非不正確護航,那麼漫吐板非常歡迎你!
(憑著我對死神的愛,我超希望有人發一篇論文護航死神!護得好我一定M你!
不過若護不好,我可能又要重返吐槽文的懷抱了......嘆!)
至於何謂不正確護航、何謂護航大絕招,請參閱至底板規(板龜需大家呵護才能茁壯)
Q:何謂嚴重鬧板?
A:惡意洗板、連發廢文、惡意推文、連續轉和漫吐無關的文
張爸文(不過爸氣這塊PTT系統會自行吸收,板主只負責維持板面清新刪文而已)
以上皆屬惡意違反板規
惡意洗板與連發廢文範例:
【板主:smart1988/killery..】 本看板進行投票中 看板《Suckco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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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人氣:154
9522 !X2 1/05 宇智ㄆ佐助 □ [尋人] 我要找我ㄍ ㄍ....QQ
9523 !XX 1/06 宇智ㄆ佐助 R: [少年] ㄇ人!不要再跟蹤我啦!>/////<
9524 27 1/06 smart1988 □ [黑暗] 以戰爭為背景設定的動畫
9525 5 1/06 smart1988 □ [公告] 板主 yuhung 護航違規,警告一支
9526 14 1/06 yuhung □ [成人] 名偵探柯南的歲月史
9527 5 1/06 killeryuan □ [黑暗] 霸王傳說不用看啦!
9528 m47 1/06 killertuan R: [成人] 名偵探柯南的歲月史
9529 2 1/06 宇智ㄆ佐助 □ [黑暗] ㄍㄍ我好想你..........
9530 1/06 宇智ㄆ佐助 □ [黑暗] 累了嗎?老哥,你聽首歌吧!
9531 19 1/06 宇智ㄆ佐助 □ [周邊] 我要拍賣我的簽名成績單!附贈吻痕!
9532 9 1/06 宇智ㄆ佐助 □ [亂吐] X你O的漩渦嗚入
9533 ~10 1/06 宇智ㄆ佐助 R: [成人] 名偵探柯南的歲月史(補充對照我的人生觀)
9534 ~18 1/06 宇智ㄆ佐助 □ [亂吐] 哥!我在這兒!
如果不懂什麼叫做惡意洗板、連發廢文。那麼以上那位宇智ㄆ佐助已經做了最佳示範!
另外連續發未滿百字的漫吐文(單天達3篇以上或同一頁面達2篇以上)也被視為惡意洗板

若是一天一篇未滿百字的文章,且週期性在漫吐進行該活動
經板主查證或板友檢舉後,同樣被視為惡意洗板
至於惡意推文,只要用字遣詞經判別是針對板友、吐槽板友
或是對板友與特定族群進行人身攻擊,即被視為惡意推文
若是在推文裡一直推一些不相干的東西
如:「媽我在這兒」、「我斷、我斷、我斷你推文」...etc.
或是猛推不相關連結、胡亂盜文(不管轉進還是轉出),那麼也被視為惡意訪客!
連續轉和漫吐無關的文章這點,相信很明顯
(EX:這裡是漫畫吐槽板,卻拼命轉養身方法的文章...板主能不視為惡意訪客嗎?)
只要轉超過2篇(含2篇)與漫吐無關的文章,板主就視為惡意鬧板
(對照上例!相信大多數板友並不想看一堆宇智ㄆ佐助亂貼的文章)
Q:何謂強烈違反普遍認定之網路禮儀?
A:如果在文章或推文裡用特殊用語隨便候板友的親朋好友、十八代祖宗
或是用不雅詞彙諷刺、酸、吐槽特定族群
那麼,就是違反網路禮儀
關於這點相信屬於生活常識,不必板規一一規範什麼叫做網路禮儀
◎ 板主的話:
關於第一項規定還有問題者,請以「惡意訪客」為關鍵詞,查閱過去的判決先例。
相信會給予不少幫助,解除不少疑慮。
不過要遵守第一條其實只有一個原則:尊重!
你平常怎麼尊重人,來網路上就算套著匿名ID,也請用同樣的方式尊重板友!
和一般的法律一樣,我們無法一一把「發言嚴重違反板規、惡意違規者或是強烈違反普遍
認定之網路禮儀」之用詞都在板規裡定義清楚。因此只能再詳述執行與判別流程。
如果板規只限定不可以用哪些詞句,那只是給惡意違規者鑽漏洞的空間罷了!
不過上面已經提供關於第一項規定的範例,希望能夠解除板友們對第一項的疑慮。
PS:如果有人強調他平常和人互動時,三字經就是最親切的語助詞,因此他認為是尊重
很抱歉,雖然漫吐不禁髒話,但也只限定對吐槽作品的發洩。
另外,即便是吐槽動漫作品,如果用詞太過鹹濕、充斥太多不相干的不雅字眼
只要造成眾多閱讀者的不悅或不適,板主還是會管。

甚至可能會直接被板主視為『不正確吐槽』(板規5-2)。
但若不雅詞彙是針對板友或特定族群,
即便使用者堅稱這是他平日對親友的親密問候語助詞,
板主群依然會視為違反板規。
=====================惡意訪客條款第一項解釋完畢===============================
假如你已經被判定為惡意訪客
但是你因為是新使用者所以不明白板規
或是長期潛水的使用者因為一時衝動而違規護航
只要你們想繼續留在漫吐這個大家庭,並不是懷著惡意來逛漫吐板的

那麼要解除惡意訪客的水桶也很簡單,請您主動向板主群連絡
申請以下的『惡意訪客解除條款』:
╭══════════════════════════════════╮
│1.找出半年前至一年內你有在漫吐板發言的證據 │
│ │
│ 用以證明你不是第一次來,發信推文皆可 │
│ │
│ <當然是你自己找,板主沒那麼多時間> │
│ │
│ │
│2.參加板規隨堂考測驗,八十分以上就算及格,最多可以參加三次 │
│ │
│ 當然可以open book,板規就擺在那,你就翻著抄吧 │
│ │
│  <本項用意在讓新使用者確實讀過板規> │
│ │
│ │
│3.如果你實在不會考試,那還有最後一個辦法 │
│ │
│ 在漫吐板上張貼300字以上的自我介紹,讓大家相信你是真心要加入漫吐板 │
│ 來信告知我後,我會暫時解除你的水桶讓你發文 │
╰══════════════════════════════════╯
感謝大家支持漫吐,希望大家吐槽愉快!
作者: Kaiser7 (der)   2009-01-18 21:24:00
◢▆▅▄▃絕╰(〒皿〒)╯望▃▄▅▇◣有些科目...讓人覺得與其低分掠過 不如當掉算了......
作者: hitolin (呼呼呼)   2009-03-05 22:43:00
真是讓我作噁到起雞皮疙瘩.年輕時蓮如果是那樣,我可以理解他為什麼後來會變成這麼悶騷,因為覺得當年得自己太恥了吧.............推錯誤我QAQ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09-04-05 12:38:00
犬夜叉住不慣現世 只好去古代約會 其實作者都有解釋!推錯...orz
作者: funforever   2009-04-13 17:05:00
好文^^
作者: qsx889 (蝦米)   2010-06-16 23:20:00
你誰啊亂發公告! (新版主的上任儀式XD)
作者: pigv (pig-v)   2010-06-16 23:22:00
和老辦法有啥差別?
作者: firstkiki (洛晴)   2010-06-16 23:25:00
主要是用來置底,方便大家找到板主
作者: kill90206 (快被蚊子吸乾了...)   2010-06-16 23:27:00
說出那句的人已經是不受歡迎人物...現在大概在冬山河
作者: hitolin (呼呼呼)   2010-06-16 23:29:00
推!
作者: paladin90974 (芭樂丁パラディン)   2010-06-16 23:30:00
@@
作者: hitolin (呼呼呼)   2010-06-16 23:33:00
漫吐法語典 XD
作者: pigv (pig-v)   2010-06-16 23:40:00
一直想問,惡意訪客的水桶解除辦法的3條是什么關系?如果做到1了還需要做到2或3嗎?還是不論有否發言都必須經過2、3才能解水桶嗎?感覺這條板規寫的不夠明確
作者: ssarc (ftb)   2010-06-16 23:41:00
沒有一沒有二才用三吧
作者: firstkiki (洛晴)   2010-06-16 23:41:00
123擇一即可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0-06-17 00:04:00
板主全面亮燈,真是奇景QwQ
作者: marcoyao (我愛伊賀(赫))   2010-06-17 00:05:00
媽我終於看到新版主了
作者: linsatsuki (海狸)   2010-06-17 01:44:00
誰啊?亂發公告,小心被絲瑪眠神落啊!好像是板主........(被f氏終極月牙天衝)斯馬特快把f板主變成筆下(鍵盤下)的人物吧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0-06-17 01:54:00
姆...f板主妳想當方塊人還是矮小版的? (被揍)
作者: flamer (大前田希千代後援會會長)   2010-06-17 01:57:00
Q版希望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0-06-17 02:04:00
JOJO板希...(拖走)
作者: weedyc (猴子)   2010-06-17 02:45:00
→ firstkiki:主要是用來置底,方便大家找到板主 XDDDD
作者: joan091355 (石川慈恩)   2010-06-17 15:49:00
你誰阿亂公告? (被拖走...)
作者: ciafbi007 (春睏夏乏秋盹冬眠)   2010-06-17 18:45:00
A台一定有鄉民 死神的廣告文背景居然是潑墨白底XD推錯 = =
作者: linsatsuki (海狸)   2010-06-17 18:58:00
神秘的f
作者: senjor (哞哞)   2010-06-17 19:51:00
你誰阿亂公告? (被拖走...)
作者: firstkiki (洛晴)   2010-06-17 20:35:00
我不神秘呀,很常出現在推文的 (笑)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0-06-17 21:31:00
殺人微笑 0A0 (被打)
作者: linsatsuki (海狸)   2010-06-17 22:36:00
板主間的喇哩是漫吐名劇場
作者: firstkiki (洛晴)   2010-06-17 22:57:00
這是迷人的微笑 XD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0-06-17 23:02:00
阿...我創造了firstkiki的方塊人 下次讓她登場吧~~
作者: firstkiki (洛晴)   2010-06-17 23:03:00
這是什麼東西 囧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0-06-17 23:05:00
就是我畫的那些動畫裡面 我和龍鳥那類型的方塊人阿~就像#1AyUkg1P這篇裡面的~~
作者: ilohoo (ilohoo)   2010-06-18 11:22:00
我比較好奇要怎麼"口頭"警告 難到..是查IP....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0-06-19 23:18:00
口頭警告只是慣用語,就是說不列入正式警告的警告
作者: Flamekaede (サイフォンの道)   2010-07-06 17:12:00
投影在美波(馬尾緞帶)和瑞希(可愛巨乳)身上...
作者: graff0407 (Most Fabulous Diamonds)   2010-07-10 18:13:00
始懺悔了(誤)錯篇>AO
作者: hitolin (呼呼呼)   2010-07-10 18:24:00
graff~~
作者: qsx889 (蝦米)   2010-07-11 05:56:00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終於登出國軍骯賴之馬祖伺服啦!!!!推錯= =
作者: nightchan (夜ちゃん)   2010-07-13 10:50:00
學、現實中根本穿不上去或是超綁手綁腳的戰鬥服...
作者: graff0407 (Most Fabulous Diamonds)   2010-07-13 20:29:00
沒有食用價值是比某月刊還慘欸
作者: cindylin812 (欣蒂)   2010-07-14 20:53:00
天空船劇場板都還沒看......
作者: graff0407 (Most Fabulous Diamonds)   2010-07-14 22:31:00
又有跟我一樣的祭品了wwwwwww
作者: megalord (我要拯救世界)   2010-07-17 02:33:00
有沒有葛萊福一直推錯篇的八卦?
作者: graff0407 (Most Fabulous Diamonds)   2010-07-17 11:57:00
祭品那句是故意的wwwww直到回到老家(這裡)wwww就上新聞了= = 人家明明是計畫性投資 硬說人家是黑馬...世界上哪來那麼多黑馬
作者: bkbtei   2010-07-23 16:21:00
有些科目雖然讓人覺得當掉比低分掠過乾脆,問題是那是必修..(想到大學的會計,損益表我永遠做不出左右平衡的表..Orz)話說台漫事件總讓我想起華彩軟體崩潰事件."小孩玩大車." W
作者: graff0407 (Most Fabulous Diamonds)   2010-07-24 14:46:00
ㄎㄎ 樓上你不孤單
作者: Midoryugi (Ⓥ綿羊Ⓥ)   2010-07-24 16:13:00
這邊的推文應該也要定期收錄XD
作者: firstkiki (洛晴)   2010-07-24 17:06:00
朝聖 XD
作者: graff0407 (Most Fabulous Diamonds)   2010-08-02 23:28:00
我PHOTOSHOP的功力有待加強= ="
作者: nightchan (夜ちゃん)   2010-08-03 08:52:00
啊哈哈~XD 這裡給小來福專用好了XDD
作者: firstkiki (洛晴)   2010-08-04 21:41:00
上一個公告有新的圖樣呀 XD我也推錯篇了 XDDDDDDDDDDDD
作者: hitolin (呼呼呼)   2010-08-05 00:29:00
我看到這些推文塊笑死了XDDDDDDDDDDDDDD
作者: kop5236 (想砍帳號的人生online)   2010-09-25 18:51:00
規則複雜到我直接END了= = 你寫本書好了.......GOOD...
作者: ee012345 (死小孩)   2010-10-28 19:10:00
XDDDD
作者: nightchan (夜ちゃん)   2010-11-01 23:34:00
SA姐姐讓我去找你玩可以嗎>W</
作者: paladin90974 (芭樂丁パラディン)   2010-12-23 01:35:00
閒聊區好像被擠掉了QAQ 那就將錯就錯吧..
作者: firstkiki (洛晴)   2010-12-23 03:18:00
先把惡意訪客拿掉好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09-06-06 22:16:00
板主 我發在BM檢舉文要處理嗎?還是要重發檢舉文在這裡?
作者: s31364663 (木頭豬)   2010-09-21 08:49:00
還不是看版主心情,完全不解釋就刪人文章還是會發生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0-10-07 14:40:00
文章的刪除會直接在標題上顯示刪除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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