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不服LOL版主kosoj6之判決

作者: songgood (ilovegoodgame)   2020-03-06 16:55:05
※ [本文轉錄自 songgood 信箱]
作者: kosoj6 (不是宅男)
標題: Re: 3/05 - □ (已被kosoj6刪除) <songgood> A2
時間: Fri Mar 6 16:00:05 2020
※ 引述《songgood (ilovegoodgame)》之銘言:
: A2【文章標題未使用官方正式名稱】本條板規為勸導向,由板主視情節處理。
: 文章標題若提到英雄、道具名稱,均需使用英文或台服官方正式名稱。
: 3/05 - □ (已被kosoj6刪除) <songgood> A2
: 如果是被人檢舉
: 我沒改被桶活該
: A2為勸導向
: 版主又是用海巡將我水桶
: 桶我前是不是該提醒我一下
: 讓我有機會可以改
: 都沒提醒就直接桶
: 這可沒有符合A2板規 勸導向
: 被海巡巡到
: 而且沒被勸導就被桶
: 如果今天A2沒有勸導向三字我服氣
: 今天勸導向三字還在的情況下
: 沒勸導的情況下
: 海巡直接桶我
: 我抗議
您好,
板規並無定義勸導向代表須事先提醒,就字面意義勸導向也不等同於須事先提醒;
勸導向只是代表標準一般而言相對寬鬆,例如目前同音錯別字就不罰。
近期之其他A2案也無板主提醒當事人更改之例。
而是否受檢舉或板主主動處理,我認為兩者無異,並不影響案情,
除告訴乃論之款項也並無規定何種違規須板主受檢舉才能執行。
並且該文發文時間與處理時間亦有約十分鐘之空檔,此時間已足夠檢查文章是否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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