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九] 不服LOL板板主InnGee判決

作者: ko27tye (好滋好滋)   2018-05-30 23:14:43
※ [本文轉錄自 ko27tye 信箱]
作者: ko27tye (好滋好滋)
標題: Re: 申訴水桶
時間: Wed May 30 20:52:49 2018
※ 引述《InnGee ()》之銘言:
: ※ 引述《ko27tye (好滋好滋)》之銘言:
: : 如果你是以 #1PCEH_oL (LoL) 此篇文章作為判斷標準
: : 那我就更看不懂板主是怎麼判的,該篇文章只說明
: : 試圖以諧音影射球員、球隊
: : 但用語、用法生硬 明顯為文造情
: : 明顯與我申訴判例不符
: : 先假設退100步我是在"影射"球員球隊好了,
: : 我的文章內並無任何NBA球隊球員諧音,如果有煩請指出
: : 更何況我並無"影射",只是就看到的作閒聊發文。
: : 麻煩再請回應,若7日內無回應我會連同此篇作為溝通依據向上申訴,謝謝。
: ko27tye板友您好,
: 已屆傍晚時分,忙碌了一天,提醒您在忙也要準時用餐,舒緩一天的壓力
: #1R3DVa6Q (LoL)
: 水桶標準已於該篇公告中說明完成
: 請參閱
: B2【無可觀性之文章】
: 任何文章未滿正體中文30字、不具建設性、無可觀性,或其撰文態度有爭議者。
: B2之裁量權為板規賦予板主心證之權力
: 檢視您的該篇文章
: 潘森跟jinx旨在影射當時正在進行之NBA勇士隊跟火箭隊
: bo7亦是在影射NBA季後賽之賽制
: 綜合以上兩點板主認為該篇文章旨在影射nba季後賽
: 且明顯為文造情、太過硬要、不具建設性、無可觀性
: 已達B2違規之標準
: 以上
看完此篇,我只覺得板主你在選擇性回答。
板主你第一篇回文提到,你判決B2的依據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