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johnnyjaiu 信箱]
作者: johnnyjaiu (人若犯我 加倍奉還)
標題: LOL版主您好,有一事請教
時間: Sun Jul 3 13:31:53 2016
LOL版主您好 ,
請問一下,手上目前有一付電競耳機
Logitech G930(同鬼王使用的耳機, JTeam有代言)想出售,是否能在版上po交易文呢?
煩請您回覆,謝謝!!
作者:
hpo14 (hpo14)
2016-07-12 02:01:00這跟 lol 有啥關係?... 去hardwaresales 阿
作者:
lunar (我要代替月亮懲罰你)
2016-07-12 06:25:00不能po啦板規有寫
是否可售版主可以回信,不回信就依組務處理。我也不想公開信件,但申訴就是這樣。煩請組務長能公平處理。
作者:
uc500 (sor)
2016-07-12 10:38:00版主可不依組規回應你,因為你已經違反站規。
作者:
ailanous (SoakingWet)
2016-07-14 12:42:00板規內的是:"非"電競隊伍代言.. 這個是"JTEAM代言喔"發表任何非LoL遊戲或職業電競隊相關周邊產品之交易請求也就是只要是職業隊伍代言的其實是可以發布的然後站規其實沒有禁止交易,你當眾多Sale板是幹嘛的咧
作者:
uc500 (sor)
2016-07-14 14:30:00第六條 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作者:
ailanous (SoakingWet)
2016-07-14 15:18:00版旨為LOL,包含其職業隊伍、選手相關事宜且"一個" 不是一般的商業行為
作者:
uc500 (sor)
2016-07-14 21:42:00你真的知道LOL板板旨嗎
作者:
ailanous (SoakingWet)
2016-07-14 22:02:00有電競隊伍代言的東西本來就合乎板規。已經合乎版規的東西本來就合乎版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