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we77 (安)
2016-06-15 01:37:45po11po11 板主使用自由心證法,
以板主有最終板規解釋權為由,將本人於LOL板處E1鬧板
無視本人發文前所提供的板主判決前例
po11po11 並且繼續於 LOL檢舉板舉不出違反板規之處,強行水桶本人
本人在此對發布公告的po11po11 及其餘版主群提出異議
LOL主板相關文件我無法轉錄,只能轉錄檢舉板的文章
同時本人轉錄 LOL檢舉板未達標的引戰文章給予小組長做為參考
由小組長審核 "哪些是鬧板文" "引戰文"
並且審核以下證據中的文章是否涉及多重標準
需要給予LOL版主群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