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對於LOL板主xicco判決不服

作者: xicco (小王子。)   2014-05-19 20:19:23
※ 引述《iSad5566 (神曲)》之銘言:
: ※ 引述《xicco (小王子。)》之銘言:
: : 因為我發現沒必要一項一項回你,
: : 犯板規是事實,現在的重點是退文的處分的正當性。
: 我哪一點不是在針對退文處分的正當性在發問?
: 既然板主還是有回部分問題~是否代表板主認為部分問題可以解釋
: 但其他問題自己也回答不出~故以此藉口來逃避?
: 先是聲稱自己有誠意溝通~並且指責我自己溝通中離
: 再來我回了一大篇+推文~板主再說沒必要回覆
: 顯見板主是回答不出 而非覺得沒必要
你覺得我回答不出就回答不出吧,
因為這不是重點。
: : 你來申訴,當然以你的文章為主軸回應。
: : 重點不在你支持同性戀與否,
: : 拿性向當玩笑開本身就是個很惡劣的行為,
: : 除非你本身就是同性戀者,這才足以稱為自嘲。
: 既然板主都可以聲稱自己不知道G社的梗
: 我當然也可以在這邊說自己是雙性戀或同性戀
可以,你當然可以自稱你是同性戀。
如此一來我會當你是自嘲,
不過依然有造成板面混亂的事實,E1 BJ4。
: 再者
: 板上對名人凱能神的性向各種玩笑嘲諷~有什麼異男忘之類的都可以拿來發文
: 還有推文各種甲由 機甲戰隊 甲級動員令呀(跺腳+嬌喘 等等
: 隨便找就一大堆~這個才是惡劣行為吧?
你可以檢舉,我會處理。
: 包括板主自己水桶其間請人代發文都可以暗酸凱能神"妹子佳 因為我不Jar"
: 我想任一個公正第三方都看得出來哪個才是惡劣行為
: 為了退我文硬加我罪名 結果對比之下以上的問題更大...
: 補充:
: 板主你還是可以聲稱自己發的文不是在酸凱能神的性向
: 不過依照你自己說過的"概念式連結" 推文都知道你在酸凱能神
: 當初還因為概念式連結你得自桶 別又忘了~
概念式連結?
我什麼時候說過我在酸凱能神了?你要不要再把公告看清楚一點?
當時板友自主連結,同時我認為我解釋再多也沒用,
只好自請水桶避免落人口實,此舉並非承認我針對凱能神,
你也腦補過頭了吧。
: : 我說過了,該篇公告是針對你的申訴。
: 所以板主你忽略了這個問題的本身
: 其他篇也是因為有同性戀問題所以一起被你退文的嗎?
當然不是,其他文章依然是造成板面秩序混亂, E1 bj4。
: : 懶貓的想法在這個case中是假議題,畢竟當下板主並無從得知。
: : 真正的議題在於你已經構成E1鬧板,
: : 根據當時的板規必須予以水桶+退文,
: : 在這部分我已經予以減刑,只給予退文處理。
: 每次回覆我就會多更多新貌出來的處分
: 從一開始是文章不滿三十推要退文
: 再來變成因為我歧視要退文
當時的文章不滿30推>退文,
而歧視只是你觸犯的板規其中之一,而非全部。
不要再用假議題錯誤引導了,
因為光是造成板面秩序混亂的E1就足以讓你吃永桶+退文了。
: 現在又變成 你是要判E1 現在人很好已經減刑...
我一直都說我判的是E1吧。
: 如果是這樣我還真的很感謝板主您的大恩大德
: 願意只以簡單的退文處分發文的板友們
: : 抱歉,我不知道這個哏,況且也沒有義務要知道。
: 板主你聲稱自己不知道沒關係
: 但多數板友都知道 板主如果你不知道就應該多去做做跟lol板有關的功課
: 我不認為一句我不知道就可以合理拿你個人不知道的事來當作理由
喔,so?
我認為小組長也並不知道這個哏,
所以我說過了,我是用客觀的角度來看這個你所謂的哏。
: : 因為我判的不是加重水桶,而是E1鬧板。
: : 當時的公告會說將用B1判決,乃因為B1有個條件必須滿足:被噓到X1,
: : 而該篇公告則是說明,
: : 未來同標題將不受X1條件之限制即可「速決水桶」以遏止系列文發展。
: : 而我的 E1 判決基礎在於,
: : 該篇系列文早已公告禁回,且要發笑話猜謎有專板 joke 可供使用,
: : 而後來重新開機的文章卻「刻意選擇使用同一標題」,此舉已構成惡意鬧板,
: : 後續跟風的板眾則明知「笑話非本板業務」、「無意義系列文洗板將導致看板混亂」
: : 等負面影響,卻執意跟風發文逼板主出來洗地,
: : 這表示當時po11希望以 B1 遏止系列文的公告內容,顯然失去了其效用,
: : 因此我以惡意造成板面混亂的事實判決E1,而非當時的臨時公告 B1 判決。
: 板主是不是忙到連板規都記不大清楚了...
: B1什麼時候要滿足"必須"條件: 被噓到X1
: 隨便去LOL板找篇B1的文章 就可以找到連X1都沒有就被B1的文章了...
嗯,我打這些文的時候並沒有去看公告,因此記成當時的B4,這邊是我的疏失。
sorry。
: 為了怕板主不相信
: 我隨便列個幾篇推文還是正數還被判b1的給板主你看吧
: 希望你身為板主不要忘記板規
: #1JPw4NPt 這個b1是xicco你判的
: #1JQwGOIk 這個b1是Pellaeon板主判的
: #1JOeDime 這個是xicco你的公告文(魔甘娜開大之亂的水桶公告)
: 從我所舉例的公告來看
: 魔甘娜開大之亂(也是板友的笑話系列文)
: 這些笑話都被板主你以b1判決(並且也都沒有X1)
: 現在為何b1就不能用在我所發的笑話文裡QQ?
: 再來是E1的問題
: E1【鬧板】
: 經板主群認定為情節重大之板面違規行為。
: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 屢犯前述A、B、C、D項多次,出桶後仍明知故犯,且無悔意者。
: 連續多次發言意圖藉機挑釁釣魚、反串等惡意行為。
: 據我了解 E1是用在某個ID "連續"且惡意鬧板 經過一桶再桶 出桶後再犯的ID
: 不解為何板主拿來用在發系列文的板友上面...
嗯?包含但不限定這幾個字你有看到嗎?
: 如果是的話 若干年後因為有板友發了英雄聯盟大猜謎的文章
這要看當時的板主是誰,他怎麼處理囉。
: 那時的板主就可以合理的用E1永久水桶+退文來處分嗎? ...
: 感覺就像大家手牽手靜坐 卻被警察一個一個抓起來打 這種處分一樣
: 實在不符比例原則啊...
會嗎?還好吧。
構成E1的理由我已經敘述過了。
當然你也可以說我的標準太過嚴格。
: 再來我想請問相關的類似問題
: #1ITm3K-h 這是hydra6716板主針對"凱能神系列"所發的公告
: 內文跟板主所提的 Poll板主發的公告類似
: 一樣都是禁止再回文 且都是要加重處分
: 但為何板主只留意到"英雄聯盟大猜謎"
因為有板友水球檢舉順便丟po11的那篇公告文給我當依據啊,
當時又沒人丟嗨爪的公告文給我,我當然就是照一般洗地方式走。
: 卻沒注意到"凱能神系列"其實嗨抓板主早就說過跟本板無關 不准再發了呢?
啊哉,當時沒人丟給我。
: 板主自己也是有發凱能神的文並以簽名檔酸人的記錄
: 我想這樣所有之後有發過凱能神文章的板友是不是都有E1+退文的必要?
我說好多次了,你不爽的話可以通通檢舉。
: 這問題也回到我前幾篇就問過的問題
: 如果每個板友進某個板發文之前都要除了板規看完 還要知道以前發的公告
: 有什麼標題是早說不能發文的 那一定會有這類問題
: 除非板主在板規寫清楚 "XXX標題不可以發 違者E1+退文處分"
要看當時的情況而定,
包含是否造成板面混亂等,我現在沒辦法回答你。
: 不然實務上根本不可能要求每個板友要清楚每個公告的內容
: 就連板主你自己也只記得英雄聯盟大猜謎不可以回 也不記得凱能神系列不能回
我說過了,有人丟公告文給我,我才有所依據,
不然我也沒這麼閒去翻公告文。
檢舉板也有說了,若要檢舉建議提出公告或判例,
這次就是有板友提出公告,如此而已。
: 當然這部分板主也是直接無視~並沒有回答我前幾篇就有提到的這個問題
現在回你了,爽了嗎?
: 最後我想講一句實話
: 板主對板規的理解與執行著實令我害怕
: 我怕板主到時候會覺得我一直申訴很煩
: 因此不爽我直接取消退文判決 改判我E1...
: 如果這些申訴有惹到板主不高興 請板主您大人有大量不要狹怨報復QAQ
你真的很愛腦補,而且的確挺煩的。
我原本前幾天在跟板主群討論是否撤回退文,
不過這樣只是讓我覺得請你吃E1剛剛好而已。
: 小弟只是真心覺得這個判決用加重B1會合理許多 才不斷的申訴
: 並不是對板主您個人不滿
你覺得不代表我覺得,你的標準也不是我的標準。
: 再說板主永桶了LOL板長久以來的許多廢文ID和引戰ID
: 小弟是真心覺得板主您做得很好且希望能保持下去
所以同樣的,這次我也是桶廢文,你怎麼就有意見了?
: 所以小弟不是不滿板主您個人 而是希望能得到合理的判決
: 還有我補充最後一點
: 其實小弟的退文三天即可以消 也就是說到目前為止小弟的退文早可以自行消除
: 所以B1對我來說還判比較重
: 但小弟會如此堅持只是覺得有更好更合理的判決 並非故意找板主麻煩
: 請板主及小組長明察 感恩~
作者: iSad5566 (神曲56)   2014-05-19 21:06:00
好的~請板主再重新審視能否改用加重b1的判決改判桶廢文當然沒有錯~但我是針對處分太嚴重的部分提出申訴
作者: iSad5566 (神曲56)   2014-05-19 21:07:00
請板主不要誤會~我並沒有覺得自己完全沒有錯
作者: iSad5566 (神曲56)   2014-05-19 21:08:00
我記得我在最開始第一封信就道歉了~我從沒覺得自己沒錯
作者: iSad5566 (神曲56)   2014-05-19 21:09:00
還有既然板主說自己一開始就是要用E1判決
作者: iSad5566 (神曲56)   2014-05-19 21:10:00
那希望公告文要說清楚 而不是在申訴板上才說QQ這樣我會誤以為板主改了又改 最後才用E1判誤會部分我道歉 不過板主沒說清楚造成誤會我想是人之常情
作者: iSad5566 (神曲56)   2014-05-19 21:15:00
再回一點 板主不要怪我腦補啦~大部分板友都這樣認為
作者: iSad5566 (神曲56)   2014-05-19 21:16:00
我只是跟一般的板友一樣 又沒有特別聰明看錯了板主的用意
作者: iSad5566 (神曲56)   2014-05-19 21:17:00
這部分我也願意道歉~對不起我和多數板友都誤會板主了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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