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1JVrWsl3 (Sub_RolePlay)判決

作者: a3225737 (Hong/轟哥/Hsiaoboyo)   2014-05-24 18:20:12
趨近違規是我說的
不代表板主判決
因為我不是板主我沒必要另外判說你那幾句話有沒有對板主人身攻擊
板主被罵無能他會不會不爽我不知道
人身攻擊當事者是你和他
所以才說依他自認人身攻擊程度去判決
如果你覺得我用趨近這詞曖昧不明
那我直接說好了
你在板主推文下面的推文
噓 PuzzleDragon:不要洗推文 很礙眼
就是惡意違規
你可以不要看,或是另求其他管道
而不是在推文直接用這種言語應答
你確定這種是如你所言叫做"善意的提醒"?
抱歉我不認同
本案不再回應
※ 引述《PuzzleDragon (拼圖龍)》之銘言:
: 幾點問題請教小組長
: #1JVrWsl3 (Sub_RolePlay)
: 組務認為板主在公告後應給於預告緩衝
: 所以請取消對於申訴人一開始水桶三日之處分
: 剩下的就看板主追不追究申訴人對於板主趨近違反板規的言論來決定水桶天數
: 小組長你提到本人是趨近違反板規而非違反板規
: 而當初板主公告#1JTko0sS (ToS)以以下板規作為本人水桶天數依據
: ※違反板規
: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 a. 引戰文
: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 f. 本版嚴禁討論其他轉珠類型遊戲
: 範圍包含(但不限定於)活動、畫風、內容、數值設定、卡片名稱、
: 檔案取得、帳號內容、關卡內容、抽卡相關、等
: 三. 明知故犯、惡意違規者,水桶期得依規定四倍+退文
: 累犯者永久水桶+退文
: 而板規提到
: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 而板規規定是有違規→依情節輕重程度則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 無違規→沒事
: 本人只是趨近違規代表還沒有超線
: 直接動用最重的水桶天數還加了惡意違規實在很奇怪
: 而TOS板上走向的也像我推文所說一再逃避只是造成更大的問題
: 後來也修改板規不再提到關鍵字就水桶
: 我只是用比較激烈的語氣 出於善意的提醒板主不要走偏了
: 這案子直接用最重水桶天數加上惡意違規衡量水桶天數
: 趨近違規小組長就把衡量水桶標準的權力完全還給jerry11006我實在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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