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9

作者: p200404 (謎~)   2020-05-11 09:26:57
※ [本文轉錄自 p200404 信箱]
作者: kimwang (凱子)
標題: Re: 水桶
時間: Sat May 9 19:16:12 2020
附帶一提 ga回你的算是挑釁引戰的話
你回他的那句也算是喔
但是不管那句算或不算
你都構成了多次挑釁引戰的事實
差別在兩次還三次而已
※ 引述《p200404 (謎~)》之銘言:
: 你硬要說那是引戰 好 那是一句
: 別忘了ga也做過類似的事情
: 所以接下來勒 你提醒過後我就沒有針對這話題發表過相關看法了
: 後面的也是針對個別兩人的回覆而已
: 結果勒 被你通通包在一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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