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Sub_GSports組務板組務規定

作者: lookers (實體店面 貨到付款 宅配)   2008-04-21 22:34:09
1-1 新版之連署與申請
新板之申請需經連署人(即為版主)在ComGame-New版發起連署
連署理由請詳實填寫 灌水 語意不清 廣告 拉票者將不予計入
經連署後有效連署需大於20人.且贊成者需多於反對者
完成連署後請連署人將連署書投到DigitalTech組務版
於小組長審核後予以開版
若討論範圍過於冷門無法找到足夠版友連署
請申請人將治版理念及未來看版法展方向投至DigitalTech組務版
經審核後以專案試用方式通過
試用期為一個月, 到期後視看板討論情況決定是否升為正式看板
註 : 戰高群組連署的資格 上站次數與文章篇數均需超過100
註冊時間需超過半年
註2: 連署發起人(申請者)則需上站次數與文章篇數均超過200
且註冊時間需超過半年
新看板開板申請, 請申請人隨時注意連署情況及連署結束時間
連署人數到達門檻後即可由申請人提出開板申請,
最遲不得晚於連署結束時間後10天提出申請
否則此次開板申請為無效,
須重新連署並得到足夠開板人數後始得再次申請開板
Multi-ID連署一經查證將不予計入 且該ID將永遠喪失本群組組權
1-2 連署書
申請人需詳填理由 並書寫欲加入本群組下的那一個次群組
看版類別則由群組長設定 有意見可在ComGame-plan版提出更改
1-4 關於看版的廢除
有以下三個路徑
1. 版主提出申請 需要有足以說服小組長的理由
2. 版友提出連署 需要贊成-反對 大於或等於25個連署
3. 看板無版主 且已無人使用 可由小組長提報並由群組長認定後廢版
2-1 版主的申請
有版主的版請原版主到G_SportAct向小組長申請 若有兩位版主則兩位版主皆需同意
且一個版最多只能有三位版主
若需第四位版主 請向站方及群組長提出申請
若看版無版主則需經由連署產生或由小組長指派之.
2-2 版主之罷免及免職
若版眾認為版主對於版務的處理失當 不適宜再任
則可以提出罷免連署案
由罷免連署人在ComGame-new版發起
經連署後有效贊成連署大於15人且贊成多於反對則罷免案通過
遭罷免之版主半年內不得再申請同一看版之版主
版主罷免案若未通過,三個月內不得對該版主再提出罷免案
除提出罷免案外 亦可向小組長提出檢舉
經小組長審查後 若確有怠職或瀆職情事
將視情節予以警告或免職處分
版主一經免職 一年內不得在戰高內申請其他看版版主
註: 一經提出有效的罷免案 該板主即不得再行使新增板主的權限
2-3 版主之請辭
請版主逕在DigitalTech組務板版提出申請
2-4 版主異動注意事項
板主異動其他板主之附議, 提出異動申請之板主有通知之責
在提出板主異動申請後,
請通知需要做出附議的新任現任板主在10天之內完成附議
若提出異動申請之板主已通知新/現任板主附議,
但新板主未在10天內附議視為此申請無效
若其他現任板主未請假, 且在10天內未上站做出回應,
將處以口頭警告一次(累犯加重)
(註: 板主連續七天未上站需請假)
但申請有效
若提出異動申請之板主未通知新/現任板主附議,
且新/現任板主未全數在發申請文後10天內附議
此申請視為無效
3-1 版主的權利與義務
1.凡戰略高手群組下的版主有義務定期閱讀本板的公告
2.組規等公告事項,公告後七天即視為所有版主均應知悉
若對其有疑義,請於七日內提出建議
(時間以最後修改的時間後七天計算)
3.版主需帶動版上討論風氣 並遏止爭吵 人身攻擊 惡意灌水等情事
商業廣告原則上禁止..若有特殊理由則由版主自行認定
色情文字及連結則一律禁止
4.版主有整理精華區之義務
5.精華區原則上為版主自治,但請儘量不要放置與版務無關的私人檔案
6.公開討論板不准隱版(若有特殊情形請先向小組長報備,並經認可後始得為之,
若未經同意就隱版,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免職處分)
7.身為版主請以身作則 若知法犯法 以身試法
經查證後經予以加重處份
8.版主若有任何疑問或任何需要幫忙的事務
請在組務版告知小組長 或寫信給小組長說明
9.版主一星期以上不能上站,需於組務版請假,未依規定請假達2次以上或未請假
期間達一個月以上者,則予以拔除版主職務.
10.版主於版務管理與精華區整理有失職之處,經小組長警告2次,仍未改善者,則
予以拔除版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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