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證] 溝通信件 2

作者: HoYoverse (齁油宇宙)   2023-11-11 23:49:40
※ [本文轉錄自 HoYoverse 信箱]
作者: HoYoverse (齁油宇宙)
標題: 申訴
時間: Sat Nov 11 16:13:54 2023
本人已於文章首段表明
#1CejqUcS (Violation)
依據本站站規第三編 第二章 第十五條
「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
本人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miHoYo版)提出檢舉
格式亦符合本站站規要求
置底公告及版規並無要求檢舉需利用站內信且勿直接將文章發表於看板上
即使有,miHoYo版版規亦不得牴觸上位法的本站站規
故並無
「在看板發表無關板旨的文章」
「經板主群認定文章有擾亂看板之目的」
之事實
請版主解除水桶
並依據本站站規第二編 第二章 第八條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第二編 第二章 第十一條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進行判決
若版主認定無違規,也請版主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此信同步寄給其餘版主,若溝通未果上訴至組務時
再請版主依據組規協助轉錄被刪除之檢舉文
「*若原文已被刪除則應由板主義務性提供並轉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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