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PlayStation板主標準不清楚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5-06-24 20:14:27
1.
罰幾天我其實沒意見,反正我只是路過,以後更不會再去貴板
但是
[公告] kegio1230水桶7天。這篇文章
公然講髒話辱罵只罰七天,30天是整整3倍以上
我想我的話雖然可解釋成地圖砲,但沒直接說髒字吧
而且其實只會讓部分人引起共鳴(主要是和我直接爭吵者)
除非板主覺得這板所有人都下來戰這文章,或是全員疑似邏輯不通
(2)
檢舉事由是:
推文中針對本版的使用者進行攻擊,請修正理由
勿開地圖砲。
地圖砲也是有範圍的,請註明"攻擊到本板部分板友"之類的
老話一句,除非板主認定所有人都在戰
你有你的邏輯,不代表別人邏輯不通。
邏輯不通是指我和爭執的人邏輯沒辦法溝通
如果這樣構成不尊重的話,我想幾乎所有推文應該都可以檢舉了
但,這裡我尊重板主判決
推 hasebe: 會被某人騙的板多說無益,和KS最後送啥無關 06/22 17:38 
而且,KS最後送什麼的確和敝版無關,拿版來說嘴真的多說無益。
板主水桶理由是:對板上的人士攻擊
邏輯不通我可以視為讓人不高興的話
但高標起來的"KS最後送什麼"算是罵人的話嗎?
而且板主回應只針對邏輯不通這句,我不認為這是水桶理由
2.板規2針對的是"所有人"
不用多,就我隨便找的推文那幾個人檢舉就好
等下會寄信給板主,請板主處理,謝謝
也請板主照正常規範程序,查閱被檢舉者當下在版上的文章和推文
還請板務主和板主明察之
※ 引述《ragunight (沙下夜雪)》之銘言:
:
: 組務版主、申訴者您好:
: 申訴者於6/23 21:35:31來信提出申訴;
: 爾後於6/24 10:46:42再次來信告知已提出檢舉。
: 敝人因工作繁忙,無法立即處理,對此深感抱歉。
: 既然已經完成申訴,故直接在此進行答辯。感謝。
: 對申訴者執行水桶處分,是版友提出檢舉。
: 信件內容(為保護檢舉人,不在此明列帳號,如有需要將以私信告知,以利查證):
: 文章代碼(AID): #1LXsOelQ
: → hasebe: 可以知道當初某人為什麼可以在這騙這麼多錢了 06/22 11:28
: 文章代碼(AID): #1LXvkABI
: 推 hasebe: 會被某人騙的板多說無益,和KS最後送啥無關 06/22 17:38
: 這位版友這兩篇的推文中均針對本版的使用者進行攻擊
: 請版主參閱是否違規 謝謝
: ————————————————————————————————————————
: 收到檢舉信件,版務照正常規範程序,查閱被檢舉者當下在版上的文章和推文。
: 除了上述兩件外,另有:
: 文章代碼(AID): #1LX_BYlM
: 檢舉內容:
: 因為我懶得打字了,這邊邏輯不通的人一大堆
: 後句直接無差別性地直指敝版版友一大堆人邏輯不通。
: 討論難免有火花,正是因為一人一種理念,如此說法著實不妥。
: 加上申訴者上述的內容中,批判的對象是全版。
: 但係因申訴者在先前的推文討論中,並無過度踰越性質的不雅內容。
: 於是酌量處罰,採取一個月的禁言處分。
: 而關於申訴者所提出,他認為不妥的推文。
: 按照版規需要當事人提出檢舉。提出檢舉後,自然會進行相關處理。
: 版務會直接處理的,是重大鬧版行為。
: 此外,敝版的公告向來不鎖文。
: 要旨在於版務上若有任何疑問,我們都接受任何正反面的建議。
: 還請組務版主處理了,謝謝。
作者: kuku321 (halipapon)   2015-06-25 20:25:00
乞丐趕廟公 來釣魚釣一釣就龜回去躲 既然你本來就不打算來看版那你是在喊什麼燙 阿不就是好委屈 委屈沒人陪你當魚給人宰
作者: howerd11 (時間永遠不夠)   2015-06-27 20:30:00
樓上還不是棒打落水狗 有比較高尚嗎??
作者: potatofat (大熊一頭!就是胖)   2015-06-29 11:54:00
不要來這篇吵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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