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rowsers版 karst10607 亂判/瀆職不處理

作者: s5048218 (小犽)   2022-01-25 01:17:37
【主旨】
D600dust 所提申訴案,予以駁回,復如說明。
【日期】
2022 年 1 月 25 日
【案號】
軟體組字第 20220125001 號
【說明】
一、為處理本板 #1XvCXq2f 之申訴案,依據《戰略高手 DigitalWare 各項事務申請辦法
》與《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二、查 Browsers 看板《瀏覽器 版規v1.1》,第二條「禁止事項與罰則」,其中第三項
載明禁止「誹謗、侮辱、挑釁、歧視、引戰等言論」。
三、本案經小組檢視 D600dust 所附申訴證據,「證07」非本小組所轄之文章內容,此部
分予以排除,先予敘明。
四、另查相關所附證據,皆為其它使用者於申訴者文章下方之推文內容,惟「推」、「噓
」、「→」本就為本站推文可用之評論選項。故除非發言內容涉及違規情事,連續以
「噓」進行推文,除非有相關規定禁止,否則僅應視為使用者個人意志之表現,屬於
可受公評之事發表言論之行為。綜觀上述言論,小組並不認為上開檢舉內容有達到客
觀上挑釁、引戰等行為,板主依職權不予處理並無不妥。
五、板主警告部分,查 #1XqyceZK (Browsers) 原文,申訴人於該篇文章編輯回覆之內容
,稱「活在狹隘的視野」、「所以你是心裡有什麼病嗎?」...云云,客觀上認定足以
造成所指對象社會評價貶低或使其心理、精神上受到損害,實有用詞不當之侮辱行為
,故板主依 Browsers 看板《瀏覽器 版規v1.1》,第四條「反規定情節輕微者,板主
得先行勸導」,公告予以警告為適當之處置。
六、本案查 D600dust 所附申訴證據,皆未見板主回覆,雖無規定板主站內信回覆為必要
之行為,但為保障使用者及板主雙方權益,即使板主認定使用者檢舉無理由,也希望
板主簡單回覆「不予受理」、「未達標準」等處理結果,以免使用者誤認板主怠職。
七、本判決內容全文轉寄予申訴者 D600dust 及板主 karst10607。
本文為小組最終判決,全文予以鎖定,不再開放回覆。
若當事人對判決內容不服,請依戰略高手群組相關規定,
至 ComGame-Plan 看板提出申訴。
戰略高手應用軟體小組
實習小組長 s504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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