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Macshop 申訴水桶判決

作者: katarina0911 (katarina0911)   2023-05-04 02: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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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板務申訴請先寄信給板主,若72小時後板主都未處理,
或經多篇溝通後仍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行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申訴將不予受理。
發表完申訴文後應檢附被處分之原始文章、被處分之原始公告、雙方之溝通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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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Katarina0911
被申訴人:atimis
看板板名:MacShop
申訴案件:#1aKVHncd (MacShop)
申訴內容:
帳號並非b174040406之分身
截至目前為止除了目前申訴的MacShop外,帳號部乃至各大版都沒有做出任何
有關我與b174040406之分身判定,atimis所附上證據全部都是出自鄉民的文章
如果用鄉民的文章當作分身依據 有失公平
且直接用PTT系統查IP位置 兩者也不盡相同
如有需要本人可以提供帳號註冊資料的身分證作為證明並非b17分身帳號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作者: ALOVET (AKB48 さいこう!)   2023-05-04 08:34:00
好了啦,manny55 那次也用同樣的說法,確實這個帳號不是你申請的,跟manny55那次一樣又是要來的,分身的重點在於當下的使用者是誰,還在那邊偷換概念,這個帳號就是你鍾xxhttp://i.imgur.com/yhCF9i6.jpg 當初也說提供身分證https://reurl.cc/EG9o7K 事實是帳號部判定就是你鍾xx在用以下為去年我聯繫到manny55本人,證實b174040406使用者借用他人帳號當作分身使用之證據https://i.imgur.com/1aT2zE1.pnghttps://i.imgur.com/kGrOe58.pnghttps://i.imgur.com/8PT50h4.png此人慣性說謊且屢次使用自身或他人帳號開分身規避水桶在macshop板主中的文章中已經列舉此人過往使用分身的紀錄此帳號也與b174040406有多次ip重疊https://reurl.cc/Q4vXb0 此為本人在八卦檢舉板的檢舉文,內有ip重疊紀錄,其中一筆手機網路ip登入時間於凌晨且僅差兩分鐘,實務上不可能會有這種短時間不同使用者同ip的狀況
作者: ckpioneer (風)   2023-05-04 19:22:00
笑死,雙Id嗆我也同樣的話
作者: SINW (SIN)   2023-05-06 00:40:00
A大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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