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證三] mobilesales版不服判決

作者: Samuellu (JellyFish水母魚)   2020-11-30 16:15:09
1.
舊板規當時確實為置底,
但內文版規 4-1.b 末端一直都有標示相關公告的文章代碼,
對於版規及公告
您未確實閱讀完全亦未來信詢問版主解惑,
自行解讀版規後便發文,導致違規,
違規而受版規處分,合理。
2.
4-1.b 無關本版(mobilesales)
不論是贈品還是購入,耳機就屬於耳機版,
除非本站無專屬可交易版(如:手機電池、行動電源)
都不可於 mobilesales(行動裝置版)交易
※ 引述《rpg5566 (yo)》之銘言:
: 1.這邊跟Samuellu板主道歉,確實舊板規內並未把該留言刪除,
: 剛查詢後該留言確實還在#1UaUVb7W (mobilesales)這篇文章內。
: 所以我跟板大道歉。
: 但當初該篇板規是被置底的,這點我沒說錯吧?
: 後來才修改成現在這篇置底#1VixVVK4 (mobilesales)
: 正常都直接看置底文了,舊板規置底在板上,
: 試問誰會仔細分辨新的還舊規定?
: 2.商品為贈品我沒辦法證明
: 因為我這次續了兩個中高資費的合約,是跟電信櫃臺商量後取得的贈品,
: 並且還能給我發票,附上發票照片
: https://i.imgur.com/vpKwmSK.jpg
: ※ 引述《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之銘言:
: : 請申訴人於此文發表後四十八小時內
: : 提供板主通融贈品可販售
: : 以及商品為贈品之兩項證明
: : 另請被申訴板主到本板說明
: :                       Honorguard06 @ Digital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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