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請求刪除退文與水桶判決

作者: buzhidaola (吃吃的等)   2018-08-26 10:33:12
申訴人:buzhidaola
被申訴人:arl
看板板名:mobilesaels
申訴訴求:請求刪除退文與水桶判決
申訴內容:
爭點:何謂「無填寫明確來源」視同網購?
一、本人於mobilesales販售手機,購買來源於發文時填寫「三星預購通路」
竟被arl版主以「無填寫明確來源視同網購」為由,裁處退文及水桶三年。
二、遍查mobilesales版之版規,並無「無填寫明確來源視同網購」規定。(註1)
版主認為「發文內格式寫的一樣視同執行標準」,而發文格式僅在購買來源
欄加註「購買來源:(無填寫來源者一律視同網購水桶3年)」
→本人有疑問者係,版主裁處的依據是「版規」、「發文格式」,又
或者是某版友於文章的推文?(註2)
三、本人有疑問的係何謂「明確購買來源」?
1.版主回覆「三星預購通路是一家公司嗎?不算是明確來源。」
2.本人去信:一般私人通訊行、網路媒介平台(網拍)交易對象亦不一定是公司。
3.後版主再度回信:我沒說限於公司
→可見版主亦無法明確認定何謂「明確來源」?
四、本人並非無於發文欄填寫「購買來源」。本次三星手機預購通路有實體通路、
網購通路。何以見得填寫「三星預購通路」即屬網購?
註1:
 ◎ 經由網購轉售販賣新手機 一律視同套利 水桶3年+退文
著明發貨由各購物網出貨者亦同
經由各大網購購買新機後馬上販賣者 亦同 (註1)
若非得販賣請於退貨期過後再行貼文
註2:文章代碼(AID): #1RVygesk (mobilesales) [ptt.cc]
作者: 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   2018-08-30 23:40:00
水桶公告?
作者: buzhidaola (吃吃的等)   2018-08-31 00:04:00
沒有公告 只收到退文的站內信。
作者: 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   2018-09-01 03:05:00
水桶須有公告方可生效,請向板主詢問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9-02 02:27:00
還沒過可申訴期限就來這發申訴文 再來三星預購通路那麼多為何你就不直接寫明來源? 我已經寫明未寫清購買來源視同網購處置
作者: buzhidaola (吃吃的等)   2018-09-02 13:50:00
好笑了 寄站內信給你一直說是我的問題,問你說裁處依據為何?又說是發文格式視同版規,但你的發文格式也沒說何謂明確來源?又有人是三星預購通路購買,明明是蝦皮…網,寫三星智慧館 這樣就可以規避網購了而我寫三星預購通路 又何錯之有?甚有人把購買來源那行整行刪除,亦不見版主有任何動作。這才是未標明明確來源。又問你什麼是明確來源你自己說不清楚依你的這種邏輯,是否購買來源是通訊行的話,要把通訊行的分店名稱寫出來、親友贈送也要把哪個親友寫出來泛泛指稱通訊行,尚難符你所謂的「明確」購買來源
作者: 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   2018-09-03 01:17:00
再次提醒申訴人,請補上被處分之公告
作者: buzhidaola (吃吃的等)   2018-09-03 20:32:00
8/25即收到退文+水桶,已再度去信詢問版主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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