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obilesales版主執法不公、自由心證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2-13 04:27:57
※ 引述《ilziyi (...)》之銘言:
: 申訴人:ilziyi
: 被申訴人:arl
: 看板板名:mobilesales
: 申訴訴求:解除水桶、補強法規
: 申訴內容:
: 本人2/1凌晨0時出頭
: 在看板張貼一個小米網路攝影機的販售文
: 隨即被板主arl以"非本板範圍"的理由水桶
: 本人自2/1凌晨00:37起以私信與版主arl溝通
: 在個人認為此水桶判決當下具有爭議的狀況下
: 要求arl
: (A)解除水桶
: (B)補強法規
: 截至2/7下午14:24因無法達成共識
: 且被arl主動告知拒收本人站內信
: 若再去信會將本人直接送站務檢舉
: 故決定走向申訴一途
: 本人申訴arl論點為:執法不公、自由心證、意氣用事
: arl堅稱
: (a)網路攝影機不在板規可販賣物之內
: (b)板上很多網路攝影機是前版主不管事,arl執行的是1/20後的新法
: 針對以上a項,縱然本人有充分理由認為具討論空間
: 但單就我販賣網路攝影機被水桶一事
: 並非我申訴的主因,故在此暫不詳述
: 以下為本人申訴arl執法不公、自由心證、意氣用事的主要論述:
: (1)arl堅稱他執管的是1/20後的新法
: 但事實上在2/1凌晨0時出頭(我PO文時)
: 板上還有一篇1/28的網路攝影機販賣文(該篇作者為wu801111)
: 而1/28正屬arl所堅稱的執法範圍內
: (2)在我被水桶後,去信arl請教水桶原因
: 以"板上存在多篇網路攝影機販賣文"的理由提出質疑
首先 你所提的多篇網路攝影機的部分
這是去年的文章 按照舊有板規 那些通通都是違規文章
時任版主的P55555 沒有清除違規這是他的問題
他擔任版主期間怠職嚴重早就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基本上mobilesales的可販賣物品範圍裡從來沒有"網路攝影機"
所以於情於法完全沒有解除你水桶的必要性
: arl隨即將1/28那篇網路攝影機販賣文補了一個水桶
版主不可能24小時盯著版面
當然是進版面後看到的先處理 這一點有什麼問題?
: (3)我2/1的PO文於2/1凌晨00:26被水桶
: 然wu801111於1/28的PO文在我之後被水桶
: 此舉彷彿是因板主被我抓包後,未避免被冠上執法不公的口實
: 補了wu801111一個水桶以封我口
: (當然,此時僅為個人臆測)
: (4)在多封站內信爭辯時,arl脫口說出
: "違規文章一狗票..我也不是沒補水桶
: 是我想不想抓而已"
我這邊說的違規文章一狗票是指P55555任內的文章
並不是現在板面上2018年後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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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認為要怎麼做?
版面舊有違規(2018之前)確實我可以決定要不要處理
問題在於有沒有時間處理
你確實有違規事實 你也不能否認你違規
所以不可能解除你的水桶 也沒任何合理之原因可以解除水桶
因為你確實就是違規
更何況 我當初制定的板規都是照"舊有板規"去微調後的結果
網路攝影機確實完全不在範圍內
你並不能以版面上曾經有過就當作你可以蓄意違規之事實
又依照你的說詞 那麼是否今日之前的違規
我都沒抓到 就是我執法不公嗎?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2-13 09:34:00
你應該到HardwareSale硬體買賣版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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