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obileComm 水桶申訴 kblover濫用職權

作者: ceramicfa (ceramicfa)   2015-07-19 00:57:04
與 kblover 板主關於本案之溝通證據如下:
#1LgeBika (Sub_DigiTech)
#1LgeBmtD (Sub_DigiTech)
#1LgeBrpx (Sub_DigiTech)
#1LgeBv38 (Sub_DigiTech)
#1LgeB_nC (Sub_DigiTech)
#1LgeC7zG (Sub_DigiTech)
#1LgeCBTt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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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新增 多次寄信給kblover 單方面寄信 但kblover故意已讀不回
並且惡意將板友封鎖的圖片:
多次寄信給kblover的證據圖片 #1Lgl3BRL (Sub_DigiTech)
kblover拒收板友信的證據圖片 #1LglGqza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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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多次溝通, 但kblover永遠已讀後不回信, 並且在多次寄信溝通後,
呈現對方拒收的狀態
於2015/7/17 18:28 kblover設定拒本人信
參照 #1LgDJsdU (Sub_DigiTech)
該板主完全無能失職且不負責任的企圖逃避現實, 已不適任
※ 引述《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之銘言:
: 三、申訴/檢舉流程
: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記錄,
: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
: 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
: 未附相關文章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請於 72 小時內補正,
: 否則不受理該申訴案,刪文不備份。
: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檢舉,水桶一週並駁回上訴。
: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與板主溝通時請至少給予板主 72 小時,
: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提出申訴/檢舉。
: 請檢附和 kblover 板主關於本案之溝通證據。
:                      Honorguard06 @ DigitalTech
作者: 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   2015-07-19 02:31:00
本案要的是和板主溝通溝通證據,請於72小時內提出。請提出溝通信件之備份,並以轉錄方式轉至本板。
作者: ceramicfa (ceramicfa)   2015-07-19 08:09:00
已上是全部溝通的證據了 kblover從頭到尾都不回信我已經把我寄信給kblover的備份信件都轉錄到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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