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HardwareSale版主DsLove710判罰標準不明

作者: zhibb (ZHI)   2024-01-28 12:48:30
組務對本案的理解如下:
1.板主以3-15作為判決理由,但在信件溝通中提及其他板規(3-12),使申訴人不解。
2.申訴人認為「板規條文間有矛盾之處,但板主未妥善回應」。
3.依據板規,二手買賣商品需同時符合「購入超過30日」、「已拆封(除特定商品)」
此兩個條件,方可販售。未符合前述任意一項,皆視為新品。
若組務理解有誤,請雙方補充說明,若無誤,以下內容請知悉並回覆:
1.看板文章管理權
雖板主於溝通信件中提及3-12,但判決仍以原始內容為主,
因此組務審理將聚焦在「處分文章是否符合判決理由3-15」,
若申訴人認為違規內容不符合3-15,請針對此點簡要說明之。
2.制定板規權
(1) 因原申訴描述稍長,為求加速審理,以下為組務整理本案相關之板規內容,
請申訴人協助針對本案違規內容,說明矛盾之處,以便本案能聚焦討論。
(2) 因 3-12 和 3-15 都有提及國外商品,請板主簡要說明兩者適用範圍。
==== 原則 ====
3.既為二手買賣,新品須超過三十日方可買賣,物品須拆封否則不得出售。
*.新品定義:只要於店家購買後持有手中未滿三十日之物品皆算新品。
(禁新品跟設定時限是避免轉手套利,若有販售新品需求請到其他看板)
==== 違規處分(水桶) ====
以下違反任一者,除刪文外,水桶兩個月處分
3-12.販售新品與未拆封物品者。
1.販售新品、贈品、獎品等第一手購入三十一日(購入、入手當日+30)內之物品。
2.販售未拆之物品,除RMA、電腦相關線材及耗材、贈品、獎品等未拆封可售。
3.國外線上購入的物品依入手時間開始計算,而非原始線上購買時間,若未提出
則以原始線上購買時間+10天計算入手日期。
以下違反任一者,除刪文外,水桶六個月處分。
3-15.販售國外水貨全新品者,若未拆封者亦同處分。
※ 引述《narukaza (なるかぜ)》之銘言:
: 申訴人:narukaza
: 被申訴人:DsLove710
: 看板名稱:HardwareSale
: 申訴主旨: 請簡要說明訴求
: 對於該版規定有所衝突,且版主回覆搖擺不定,故提出異議
: 申訴內容:
: 我在該版販賣了一條已拆封未使用之電源模組線,但卻被版主以版規
: 3-15.販售國外水貨全新品者,若未拆封者亦同處分。
: 判罰水桶180天,寫信給該版主詢問卻被以其他條例問罪,多次溝通後無共識
: 相關證據:
: (1) 處分公告 請附上文章代碼,並轉錄至本板
: #1bdWgykN (Sub_DigiLife)
: (2) 相關文章 若已刪除,請聯繫板主協助取回
: 買家站內新記錄,可以證明我確實寫的是僅拆封,未使用
: https://i.imgur.com/3MMd6m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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