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證05] 擅自修改標題又偷立規定要求別人修舊標題

作者: jogy (義母的吐息)   2020-03-19 15:29:09
※ [本文轉錄自 jogy 信箱]
作者: ks031239 (月明月隱)
標題: Re: [公告] 檢舉中心 匯款前有疑慮請撥165防詐騙電話
時間: Sun Mar 15 06:47:01 2020
這個版本的板規先這樣了
下個修正版本見
一般使用者照板規走應該不會有板主因應他修正10次板規的問題
大概只有這種死命要找板規漏洞鑽、玩文字遊戲的使用者才會遇到吧
其實改這板就有想到會不會改成這樣替換掉空白
沒想到真的應驗了
看起來你覺得自己的行為都很合理呀
※ 引述《jogy (義母的吐息)》之銘言:
: ※ 引述《ks031239 (月明月隱)》之銘言:
: : 無論你是何時修改
: : 已於2020/3/14標記表明不符合板規文章
: : 通告修正符合板規
: : 期限到未修正才執行
: 已修正
: 請幫忙確認是否符合你理想中的標題
: 謝謝
: 但是你的理由我無法接受
: 照你的邏輯
: 你今天隨時寫個板規
: 強制別人修正以前的部分
: 那你再修個10次板規
: 我就要跟著修10次?
: 你當版主這麼久了
: 應該能判斷對錯
: 我再問你一次
: 你真的覺得這樣合理嗎?
: 關於2月份那封信
: 你有啥需要辯解的嗎
: 請問你接受我上訴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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