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HardwareSale水桶處置

作者: ownslaut (我對友情沒抵抗力啊)   2019-10-12 03:10:49
※ 引述《ks031239 (月明月隱)》之銘言:
: 不知道為什麼總是有連申訴也缺東缺西的使用者
: 這類申訴者都大概如同不遵守HardwareSale板規一樣不遵守組務板規吧
: 看完申訴文與之前往來信件可以發現
: 該使用者大概誤會一罪一罰、一罪不兩罰的意思了
: 這裡不是法院,PTT、HardwareSale板也不是使用刑法、行政法之類的
: 請別隨便拿別的法律條文、原則來硬是套用
: 本板板規的原則就是違反幾種違規就依照各種罰則累加
: 沒有最高刑期可執行多久的限制,也沒有罰緩、罰金
: 完全不知道拿這些完全不相關的法條來申訴的意思是甚麼
PTT使用精神大抵不違背現實生活
板規設置目的應該也是為了維持秩序而已
如果板規沒有講清楚甚至說明內容互斥不通
為什麼硬要拿重複的事來再罰一次?
: 再來使用者一直強調拆分文字的板規
: 開頭就有寫
: 三、違反以下規定者,刪除文章並水桶。
: ^^^^^^
: 然後子項1~9每條分別說明違反該條的水桶罰則是多久
: 很明顯可以得知,是在說明只要違反該條內敘述的事項就是依照所提及的水桶期限來執行
: 而第3條由於是計算篇數來累計罰則
: 故罰則敘述的時候以數字來描述
: 發文之前完整閱讀板規而非違規後才單獨拆解文字都可以明顯知道所述為何
問題是你的板規並沒有敘述清楚
我前面已經跟你陳訴了那麼久了
水桶條件 [超過一篇者,水桶2個月]=>但我板上文章並未超過一篇
我的行為是修改內文,你即使要說你板規就是分開項目寫罰則
那板規三-5的說明就完全不符合我的案例
只能賣文/徵文/估價文 各一篇,意思是可以三種類各一
結果我兩種類共一(我的修文範圍違規了板規四沒錯)
我兩種類文根本也沒超過規定的數目,所以到底多PO這違規是怎麼算的?
板規說明不清,前後矛盾不處理難道以浸水桶為樂?
: 如同站內信提到的
: 板規也寫明
: #其他未盡事宜由板主判斷及裁決#
: 對板規有疑問請於發文之前來信詢問板主,恕不接受發文違規後再來信討價還價
這是事後話
你之前被申訴多次就是因為過度使用裁量權
板規沒寫清楚的部分把文字修得更嚴謹就好
而不該是所謂板主裁量權無限上綱,這也是PTT許多板主被人詬病的板皇心態
: 以往對同樣違反該項的判決公告也都標明違反該項的罰則是三、5的罰則
: 更前面的就不一一列舉了,行之有年
: 使用者違反三、5中的徵賣同篇以及四的清空,罰則分別為2個月,合計4個月
: 該使用者的判決有理有據皆依照板規執行
你要舉例過去判過的例子跟此案完全無意義
過去的人被你判錯,他們沒來申訴就代表你是對的?
頂新賣了N年餿水油沒被抓到沒人檢舉就代表台灣其他人都無意見他沒問題?
作者: aarist (arist要拖到下個星期)不])   2019-10-12 12:42:00
板規沒有講清楚 全都用尚方寶盾#其他未盡事宜由板主判斷及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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