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本人水桶申訴案懇請速審速結。

作者: fashionjack (神奇傑克)   2019-06-26 10:41:12
水桶判決的理由已不存在,原因如下:
首先:
https://isitetw.azureedge.net/wp-content/uploads/2018/10/ACM7853.png
http://cdn.u1.huluxia.com/g3/M03/38/B9/wKgBOVwQyYKANi-JAAH0OTv6scE200.jpg
見上圖Win10企業版LTSC 顯示的仍是企業版LTSC,安裝企業版LTSC並不會顯示專業版,與
水桶公告的不一樣,anedo也為此曾道過歉。
其次:
https://support.microsoft.com/zh-tw/help/811224
微軟說明產品金鑰不是產品識別碼,PID是用來識別產品不是識別系統。
一個是認證軟體 <<==序號
一個是認證硬體 <<==產品識別碼
anedo只因產品識別碼一樣就認定本人的作業系統也是企業版,由微軟之說明足以證明
其證詞有誤,明顯的張冠李戴牛頭不對馬嘴。
再其次:
本人產品系統明顯標示專業版與license版本一致,符合當時板規無誤。
#1SsMVghQ (nb-shopping)
https://i.imgur.com/lyUmFDP.jpg
https://i.imgur.com/HU8b51R.jpg
既然水桶判決的理由已不存在,仍然桶著對本人也不公平,小組長可否先解除本人水桶之
判決,並且解除鎖文。
萬分感謝。
補充:
筆電板新版規4.1.7
7. 經查使用國內外VPN者,不受理相關申訴,至Sub_DigiLife向小組長申訴。
上述板規是否違反DigitalLife小組申訴檢舉流程及規則02
DigitalLife小組申訴檢舉流程及規則
02.板規不可以訂定不能和版主申訴(檢舉),有問題直接找組務。
其次:研判使用VPN之標準或依據是什麼? 是不是又靠投票。
已經有過一次烏龍投票了,專業的事情應該回歸專業,VPN是對岸拿來翻牆的,台灣為何要
翻牆?
談到VPN及翻牆又連想到另一件事,不知道要寫在哪裡,就順便寫在這吧!
由於VPN server並沒有代理port 23的功能,所以無法在VPN server上使用PCMAN連線ptt,
但唯一漏洞就出在ptt web,因為連上VPN便可透過企業proxy上網,透過ptt web連線ptt,
這或許就是當時的五毛之亂的破口,因此在適當的時機關閉ptt web應有其必要,企業防
火牆通常也不會提供port 23(telnet)連外,這樣五毛即使再翻牆應該也無法翻進ptt,
以上提供貴站參考。
作者: lightwings (L)   2019-06-29 22:09:00
等台灣微軟的回覆
作者: fashionjack (神奇傑克)   2019-07-18 08:22:00
請問板規4.1.7 抵觸組規也需要等微軟答覆嗎?將本人關著等答覆嗎?在無佐證下應該無罪推定不是嗎。
作者: lightwings (L)   2019-07-25 21:04:00
等站方法務回應
作者: fashionjack (神奇傑克)   2019-07-30 11:27:00
霸凌的申訴怎麼就不見了?這樣就被搓掉了嗎?法務若未確認,水桶應先解除,因為水桶的理由已不存在,不能將人關押著再來找證據。
作者: lightwings (L)   2019-07-30 20:52:00
你要分次宣判就各案分開申訴
作者: fashionjack (神奇傑克)   2019-08-05 06:40:00
這是同一件事,本人申述遭罷凌卻遭水桶,並非兩件事申訴遭霸凌詳見Sub_DigiLife [申訴]NB-Shopping板主Anedo板主處事不公【證據一至六】,卻突然冒出水桶。這是在同一次申訴中發生的不應視為兩件事。水桶理由已遭一一駁斥,不應行政干擾。請小組長公佈法務與微軟的答覆,證明其並非唐塞之詞分次宣判就各案分開申訴,請問引用組規的那一條?請直接說ptt就是人治不是法治,這樣我也沒話說。另,水桶文明顯違反小組申訴檢舉流程及規則第二條。為何會被受理。更正:是這一篇 #1Svg6b-v (Sub_DigiLife)。anedo連犯多條怎不見處理?他還說已自請處分,處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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