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數聯資安安控研發部徵 web developer

作者: WolfLord (呆呆小狼￾ ￾ N￾ ￾ )   2010-09-17 02:43:06
※ 引述《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之銘言:
: 所以,如果我回應 wawawa 的推文內容,版主覺得「此風不可長」
: 那麼,現身出手「以正版風」,這是應該的
: 以小組長身份,我完全沒意見(私人的 murmur 是另話)
: 明確地講,就是我支持「版主要求 PsMonkey 應該要節制一點」
謝謝
: that's fine,只是我就真的不知道我到底哪裡在調戲 wawawa 了
: : 推 WolfLord:wawawa碰上痞子生氣你就先輸了 XDD 09/17 00:31
: ^^^^^^^^^^^^^^
我只是引用格下的自稱,安慰使用者不要生氣罷了。然而,隨著後面的發
展加上無聊路人的鼓譟,最後使用者卻還是丟下了一句:
我還是去104找人好了。
: : → WolfLord:另外,請PsMonkey板友稍微節制一點。雖然我知道你現在閒 09/17 00:33
: ^^^^^^^^^^^^^^^^^^
: : → WolfLord:等發慌需要找樂子,但是這樣調戲網友實在有失身份。 09/17 00:34
: ^^^^^^^^^^^^^^^^
推 PsMonkey:面試題目:試論 Linux Kernel 與 cross-browser 關係 lol 09/16 23:47
→ wawawa:雖然明知樓上是開玩笑 但還是不太舒服... 我講的不夠清楚嗎 09/16 23:56
人家已經說這樣的說法當是玩笑,但是看了很不舒服。
推 PsMonkey:其實我不是在開玩笑,因為你開出來的資格的確是這種傾向 09/16 23:59
→ PsMonkey:雖然希望員工文武全才很正常,只是... 嗯... 我只能說... 09/17 00:00
→ PsMonkey:要嘛就是我認識的人都太弱,不然就是...... [默] 09/17 00:00
而您後面這些續推就是不尊重,我說調戲也許是比輕挑。但我也只是在勸您
,我實在不想發公文或鄭重的以不尊重來聲稱您的行為是不合宜的行為。
→所謂的玩笑,應當是說與受者都可以接受的行為,只要有任一方無法接受
,那就是騷擾了。
: 4.原本並不希望搞戒嚴,既然小組長主張不應該跟版友輕鬆聊。以後處分前
: 不論是否情有可原或值得提醒均不提示。(原第二條,遞移。)
: 我不知道你到底是從哪一封信、哪一篇文章的哪一個字句
: 說我「主張工作版不應該嘻笑怒罵」
: 然後甚至暗指我的立場為「應該搞戒嚴」
對,對我而言,您的直接干預都牽涉到我比較軟性的管理與給予板友機會的時候
。事實上就是制止我給予板友彈性,而我也的確在等著您爆發回這一篇。
其實,我原本打算的是對於處理模式透過訓令、文摘、述志等等綜合的方式來建
立(所以我會要建立一個叫做Wolflord的觀點的目錄在板務文獻區)。而並非您
片面誤解的人治(而我故意沒有否認,因為在整體模式與文化建立之前的確需要
一段時間的專制與不與路過的鄉民說理的野蠻形象。而您的神之干預卻毀壞了這
個假面)其實我走的是習慣法路線(管板計畫管理規則都有提到:潛規則與習慣
法為基準)。然而,很不幸的CODEJOB 沒有優良的習慣可以依循。
自您上次直接貼出指責的文章後,我就刻意不用敘述觀點的方式。直接就是暴力
的直接公告,不給討論空間。因為只要我輕鬆的說些管點(觀點),希望版眾遵
守。依照前篇文意您就可能會要拿著各種其怪得說法來送我(瀆職?頂撞小組長
?),而路人也就樂得管理人員中計大加波油看熱鬧。
如同上次給您的私信,其實上次就我的觀點我用詞雖然過厲但本質上並無用錯意
思(但是我承認的確不精確)。然而,您的抗議我也接受,也提出了道歉。但我
需要您再自爆一次,讓不當再一次不當。不然後面我真的艇頭痛的,因為我沒辦
法帶頭說些潛規矩與建立習慣原則。
至於我野不野蠻,會不會刁難版眾的悔過書。您大可到精華區的檔案備存目錄中
檢視板務信件備份,看看我是不是跟您想像的一樣要求文字精確或對用詞吹毛差
過。(而我對噓文吹毛求疵也早就在管理計畫與後來公告的管理規範中說過了,
噓本身就是不禮貌。預設有罪,除非當下申辯被接受。)
至於悔過書,我也不只一次的說明過:懲處需要得是有效性, CODEJOB不需要有
網路精神疾病的路人。而願不願意寫悔過書會是一個很好的指標。
此致
Wolfl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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