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愕]人真的不可貌相!!!

作者: pudding5529 (0918)   2014-11-16 22:04:43
板工提醒:內容少於二十字 或 少於三行,會立刻砍文,並視情況劣退!
了解!
笨板首PO,請鞭小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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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女生
前幾天跟閃光討論
要不要拍學士服的證件照
那時還在跟朋友討論
但是朋友說 拍出來不一定好看
說不定只是浪費錢
不如拿自己的類單拍
於是
跟閃光說……
http://ppt.cc/HvvZ
然後……
http://ppt.cc/2Tf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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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這麼多年
看起來頗斯文的
結果~~
居然想對我朋友伸狼爪(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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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知道閃光有這種想法
該想想我們的未來了(笑
作者: liumang (Liumang)   2014-11-17 10:18:00
比較好笑的是 原PO發文前...失敗了兩次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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